第13章[第3頁/共4頁]
她也學會了妓女與嫖客劃拳行令的特彆說話:一對鴛鴦,合座紅,兩枝春,五點梅。上床的男人,冇有一個給她任何好感。她也曾想或許會碰到一個像一點常力雄的人,但是冇有,乃至冇有一人有任何一點像常力雄。
按妓界的資格常例,她作為幺二,不該與野雞同席,但她感覺這類所謂的資格太無聊。隻要這個販子出了叫局的錢,她就裝聾作啞,含笑坐在席邊。那幾個野雞,個個小腳紮得弓足窈窕,能唱能彈,還能唱幾段京調,竟然有板有眼上腔上調。
但是她冇有,她賣本身的精神,不賣她的心。在與新黛玉負氣的時候,她曾經威脅要如許做。現在她明白,她再淪落,內心最貴重的東西,也不能受半點玷辱。冇有這點東西,她的餬口隻是行屍走肉。
如果她不認這命,就隻要退出上海。她毫不想分開上海。不是說回籍種田是下天國,下田插秧累斷腰也不見得送命,她底子冇家可回。
她明白,第一緊急事:必須先贖身。不管今後是死路還是活路,先分開這裡再說。
不管到甚麼境地,她都不肯打出她曾是洪幫老邁的相好的名聲。
獨一的體例是下工夫做。
常力雄最後看著她的神采,越來越切心割肺的逼真。他死時連眼睛都未閉,這一點,讓她非常不安。他死得太冤,她很想曉得誰是殺他的真幫凶手。
以後不久,新黛玉安排好統統,把她先容給幺二堂子薈玉坊的鴇母。鴇母看她那光鮮的模樣,麵孔挺動聽的,就不顧她的大腳,重新黛玉手裡買下了她,改名荷珠。
我就要死了,死得這麼窩囊式微!她的手指絕望地摳著木床的檔頭。她不怕死,但死得比乞丐還不如,讓她吞不下這口氣。
前麵是牆,冇有處所可逃竄躲藏,她發明本身跑進一條死胡衕。
她扶著牆冒死站起來,走出胡衕,雨也停了。
草草提了幾件雜物,分開薈玉坊。那一夜,她歪歪倒倒找到四週一家最便宜的新源堆棧。向店小二討了一碗稀粥,夜裡又建議高燒,衣服滲入汗水,貼著皮膚。
下半夜她睡著了,夢見常力雄。他把她抱在懷裡,說不該丟下她,讓她刻苦,起碼也該說做就做,娶了她,讓她有個名分他再走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