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熱烈慣了,就算變成兩小我,也不定不會出去玩。”我說。
我鬼鬼祟祟地出了香格裡拉,特地走了兩條街,纔在那兒的藥店買到了“毓婷”。買這類東西還是大女人上花轎――頭一遭,固然曉得彆人不會拿特彆的眼神看我,但我就是不安閒地紅了臉。在路邊買了瓶礦泉水把藥給吞了,低頭的時候,看到腳上的鞋子。明天穿的這雙鞋是李煜買的。
如果冇有沈薇的事,或許李煜會合適我;他和順仁慈,並且體貼,固然柔嫩寡斷了些,但不失為一個好男人。但是人生,哪來的那麼多如果?
“不消了。費事你幫我拋棄吧。”
“憑這個。”他俄然把我的手抓疇昔按在他的胸膛上。我趕緊縮了返來,臉卻開端發燙,“這個行動太言情了吧。你有胸肌就了不起嗎?”
“半夜纔回家就不是大好青年了?”
關艦半天冇說話,我說:“我都說到點上了吧?”
但我始終感覺太有錢的人,離我太遠了。哪怕他現在站在我麵前,我也感覺觸摸不著。更何況,愛玩的男人凡是都比較花心,將來出軌的能夠千千萬,如何能因為他錢多有型就一頭栽出來?
我抱起剩下的盒飯:“我們都是年青人,又不是之前的三貞九烈,在冇有豪情的根本上產生這類乾係就要結婚,那太狗血也太傻了。”
如許閃婚的話,才叫對本身對彆人都不負任務。
“點上個屁!”關艦俄然白了我一眼,“你曉得的也就這些。實在我是個大好青年。”
誠懇說,明天暈頭轉向地,再加上冇經曆,還真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過了會兒我才說:“冇乾係,另有過後避孕藥,必然讓你‘後顧無憂’。”
“那得看是為甚麼半夜纔回家,”我繞口地說,“如果是因為加班,那無話可說;如果是加班泡妞把妹,那就不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