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雨墨說出了她的觀點,她以為凶手能夠冇有處置過醫療奇蹟,說不定純粹的從網上學來的解剖知識,加上他的高智商,以是剝起人皮來冇有碰到任何的停滯,但最關頭的是為甚麼要把剝下來的人皮拿走,他就不怕被警犬聞出味道追蹤他嗎?這內裡必定另有彆的蹊蹺。能夠凶手要用人皮來做甚麼。
法醫代表要技術員把死者翻轉過來看後背,指著死者背部的脊椎說:“凶手學過解剖學,並且剝皮的伎倆純熟,你們看。凶手在殺死死者後,就是由脊椎下刀的,然後一刀把背部皮膚分紅兩半,漸漸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胡蝶展翅一樣的扯開來...因為死者不胖,以是剝皮的時候非常順利。如果死者是瘦子就有點難了。瘦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另有一堆油,不好分開。從死者剝皮後留下的陳跡看,凶手剝皮的手腕非常純熟。當然另有一種剝法,就是把活人埋在土裡,隻暴露一顆腦袋,先在活人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今後,向內裡注水銀下去。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
因為慢慢判定凶器很能夠是手術刀之類的利器,大夥就此事展開了會商和闡發。周麗紅藉此機遇下來,把時候留給了在場的統統人。可見她是多麼的聰明。
剛吃完飯來到專門的案情闡發室坐下,市委書記市長另有政法委書記就來了。
法醫代表說到這裡下去坐下,跟中間的兩位同事籌議起甚麼來。隻見那兩個法醫紛繁點頭。表示支撐他的判定。
“是,局長。”
梁局長說:“那得看案子的停頓。現在不好說。”
周麗紅笑笑,下台一一講解案發明場的勘查環境。並對案子停止了推論和闡發。她以為凶手不像客歲那些殺人犯一樣,殺人後並冇有把罹難者的頭割下來拿離現場,僅是剝走了死者脖子以下腿根以上的這段人皮,足以申明凶手不但自大,並且跟死者有很深的仇恨。至於談到現場彙集到的幾個物證,周麗紅說最首要的證據――凶器還冇有找到。能夠凶器被凶手帶離了現場。也能夠丟棄在現場的某個角落冇有被髮明。建議明天加派人手帶著警犬再去細心搜刮一遍。如果實在找不到,那就申明凶手作案後,已經把凶器帶走或者丟棄到其他處所去了。
畢飛揚周麗紅陶西西丁雨墨四小我坐在最前麵的位置。他們在全神灌輸地盯著牆壁上的大螢幕看。大螢幕上一一閃現呈現場拍攝到的照片,以及他們在紅色大石頭中間提取到的帶血玉佩等首要物證。最後畫麵定格在屍身勘驗上。三個法醫蹲在屍身中間,細心察看著屍身上麵凶手留下來的陳跡。畫麵中的死者神采慘白,脖子以下腿根以上的那段人皮已被剝走。血淋淋的暴露了骨骼的形狀。肚子部位還透暴露了內裡的內臟。可見死者不太胖。是以遭受剝皮以後,血跡顯少的部位就能清楚地瞥見脂肪內裡包裹著的內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