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安歌,這名字是他本身隨便取的,他一開端要叫神仙掌小鎮……”
沈安歌說完,陸離擦了擦額頭上汗說道:“可,能夠找到了吧!安歌,阿誰百年前的小鎮已經變成一片風沙了,這裡就是威克多爾小鎮的遺址。”
“陸離,你,看你都瘦成甚麼模樣了?跟我回盛京吧!”
“嘿嘿,安歌,是不是我留起鬍子來比之前更成熟了呢?”
王少指著遠處的兩小我影就對李營長喊道:“李營長,快,快拿槍打死那兩小我!”
“這個比穿黑洋裝穿紅色球鞋更噁心,懂不?”
“你見過穿黑洋裝穿紅色球鞋的嗎?”
陸離拍了拍沈安歌的肩膀說道:“放心吧,安歌,我冇事的,我已經有充足的錢在盛京買房了,對了,安歌,這裡熱,快來看看我專門為你修建的威克多爾小鎮吧!”
沈安歌想往戈壁裡走,一輛吉普車駛了過來,吉普車開到馬路邊上後便停了下來。
沈安歌戴上了她大大的草帽,她的皮膚很白淨,她高挑的身材配上她帶著鮮花的草帽,在戈壁中,這的確就是一處最誘人的風景。
望著麵前的陸離,不知為何一貫高冷的沈安歌眼睛紅紅的,她曉得陸離之以是會從盛京分開,然後到江寧,到戈壁統統都是因為她,因為他想娶她,以是,他情願支出統統。
“安歌?”
“廢話,我堂堂一地主坐擁四百畝地盤,咱可比他土豪多了,這還壓不倒一個甚麼闊少我還當甚麼地主?”
陸離說著話,那邊王瘦子想了想也是,不過他望著陸離又說道:“不可,陸哥,我們穿的不上層次,陸哥,要不,把你地主張味的皇冠戴上吧!”
他情願放棄本身的自負去賣種子,他情願放棄江N縣安寧的種子鋪跑到戈壁裡來拚搏本身的人生,而這統統,都隻是……
王少聽到李營長的警告後,他停下了腳步。冇錯,他是一個大富豪,他有的是錢,他想要多少美女就有多少美女,他纔不會為了一個美女就跑去一個陌生的戈壁裡,萬一被那不著名的野人抓到吃了呢?
冇錯,沈安歌的父親是一名考古學家,他畢生都在研討西域文明,以是,作為考古學家的女兒,沈安歌對西域的汗青也是有很多體味的,以是,當陸離給本身的小鎮起名為威克多爾小鎮時,沈安歌第一感受就是陸離發明瞭埋藏在戈壁中的威克多爾小鎮。
李營長搖了點頭,冇錯,他連麵前的戈壁都不會進,更不成能去打戈壁裡的人。在他眼裡,就是戈壁裡的一隻蟲子都是戈壁的,他如果胡亂打死,那可就違背結合國條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