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司馬孔明_第二十四章不義之財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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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氣道:“就是阿誰回絕捐糧的範家?我帶著衙役抄他的家。”

“莫非就如許算了嗎?城內還稀有千近萬老百姓用飯,誰能買得起如許高價的糧食。他們範家這是趁火打劫,趁著災年發不義之財。”

你媽批,範家人實在太黑了。

不是統統的人都留在農莊,精乾都被練習團抽調走了,連帶著家眷也要分開村落住進縣城,報酬不成謂不高,殘剩的人才留下來務農。

歸君子餓著肚皮總要買糧食吃,不其縣的人冇有錢了,另有其他縣的人,範家存有六七年的糧食,操縱這個大災之年機遇,吸乾統統人的財產。

不管是孫燦還是太史慈,凡是從孫家哇來的人都不需求買糧食吃,全都是司馬孔明一小我供應,誰還會重視到時價多少錢?

李斯肝火沖沖回到縣衙,讓人把太史慈和孫燦從城外叫返來籌議事情。

糧價不但明天漲,今後每天都會漲。

城內的老百姓對三大師族恨得牙根癢癢,又能如何,隻能望米興歎。

孫燦和太史慈都在城外工地上,屋子建的很快,一些房屋差未幾要完工了,掃尾的事情也很多,還要整修門路,清理渣滓,一堆事等著。

不平氣是吧,你來咬我啊。

糧食我有的是,情願賣多錢就賣多錢,冇有錢還想吃飽肚子,天下哪有這類功德。

之前村民為地主打工,現在地盤轉到了司馬孔明名下,遵循漢朝的風俗,司馬孔明管吃管喝,這些人應當屬於司馬孔明的家奴。

不其縣四大師族中,除了趙家捐了二百石糧食,其他三家一粒米也冇有捐。

司馬孔明冇有這類認識,為了長遠打算,他必須設立農莊。

範同不怕把事情鬨大,不其縣亂了,不利的起首是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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