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劉璋大傳_小說關於東漢末年官製的一些介紹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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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百官五》雲:皇子封王,其郡為國,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相如太守,有長史,如郡丞。

東漢有郡國105個,除司隸所部七郡外,有王國27個,列郡71個。此中豫州部郡國6,冀州部9,兗州部8,徐州部5,幷州部9,幽州部11,青州部6,荊州部7,揚州部6,益州部12,涼州部12,交州部9。

司隸校尉所部以外的十二州,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為刺史。刺史常以每年八月梭巡所部郡國,錄囚徒,課殿最。西漢的刺史,本是中心調派的一種觀察官,他們的任務是周行郡國,刺探政情,年關回京複奏,原非牢固的行政官吏。但到東漢時,刺史已有必然的治所和本身的衙門,每年遣吏向司徒府彙報。西漢舊製,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稱職者,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

郡太守置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選署功績(即掌任用遷轉與記錄功過);有五官掾署,理功曹及諸曹事;有五部督郵書掾,以監督所屬各縣;有門亭長1人,主府門;有主記室史,主錄事和收回告訴。中間和諸曹各有書佐、幹,主文書。

東漢劃天下為十二州,每州置刺史1人,其都城所屬之州,設司隸校尉1人。《後漢書?百官誌》雲:

州(郡)官

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成帝更加州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複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東漢處所官之權力比西漢要大很多,比方司隸校尉,不但部領三輔、三河、弘農七郡,主察舉不法,並且“無所不糾,唯不察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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