荏苒滿月,鄭家屋小,不便居住。潘三替他在書店附近典了四間屋,價銀四十兩,又買了些桌椅傢夥之類,搬了出來。請請鄰居,買兩石米,所存的這項銀子,已是一空。還虧事事都是潘三幫襯,辦的便宜,又還虧書店尋著選了兩部文章,有幾兩選金,又有樣書,賣了些姑息度日。到得一年不足,生了一個女兒,伉儷相得。
潘三同他回家,拿二百兩銀子覺得筆資。潘三道:“二相公,你現在得了這一注橫財,這就不要破鈔了,做些端莊事。”匡超人道:“甚麼端莊事?”潘三道:“你當今服也滿了,還未曾娶個婚事。我有一個朋友,姓鄭,在撫院大人衙門裡。這鄭老爹是個忠誠不過的人,父子都當衙門。他有第三個女兒,托我替他做個媒。我一貫也想著你,年貌也相稱,一貫因你冇錢,我就未曾當真的替你說。現在隻要你甘心,我一說就是妥的,你且落得招在他家。統統行財下禮的用度,我還彆的幫你些。”匡超人道:“這是三哥極相愛的事,我有甚麼不甘心?隻是現有這銀子在此,為甚又要你費錢?”潘三道:“你不曉得。你這丈人家淺房窄屋的,招出來,猜想也不久。要留些銀子本身尋兩間屋子。將來添一小我用飯,又要生男育女,卻比不得在客邊了。我和你是一小我,再幫你幾兩銀子,分甚麼相互?你將來發財了,愁為不著我的情也怎的?”匡超人實在感激。
交過五鼓,學道三炮升堂,超人手執水火棍,跟了一班軍牢夜役,呼喊了出來,排班站在二門口。學道出來點名,點到童生金躍,匡超人遞個眼色與他,那童生是照會定了的,便不歸號,悄悄站在黑影裡。匡超人就退下幾步,到那童生跟前,躲在人背後,把帽子除下來與童生戴著,衣服也相互換過來。那童生執了水火棍,站在那邊。匡超人捧卷歸號,做了文章,放到三四牌才交卷出去。回到下處,神鬼也不知覺。發案時候,這金躍高高進了。
訪得潘自業,即潘三。本販子奸棍,借藩司衙門隱占身材,把持官府,包辦詞訟,廣放私債,毒害良民,無所不為。如此惡棍,豈可一刻容留於光天化日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