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_第32章 匡超人幸得良朋潘自業橫遭禍事(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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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三送了李四出去,返來向匡超人說道:“二相公,這個事用的著你了。”匡超人道:“我方纔聞聲的。用著我,隻好替考。但是我還是坐在內裡做了文章通報,還是竟出來替他考?若要出來替他考,我竟冇有如許的膽量。”潘三道:“無妨,有我哩!我怎肯害你?且等他封了銀子來,我少不得同你往紹興去。”當晚彆了回寓。

畢竟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化。

為此,牌仰該縣,即將本犯拿獲,嚴審究報,以便按律定罪。

師生有情義,再締絲蘿;朋友各分張,難言蘭臭。

那款單上開著十幾款:

過了幾日,潘三公然來搬了行李同業,過了錢塘江,一向來到紹興府,在學道門口尋了一個僻靜巷子寓所住下。次日,李四帶了那童生來會一會。潘三探聽得宗師掛牌考會稽了,半夜時分,帶了匡超人,悄悄同到班房門口。拿出一頂高黑帽,一件青布衣服,一條紅搭包來,叫他除了方巾,脫了衣裳,就將這一套行頭穿上。附耳低言:“如此如此,不成有誤。”把他送在班房,潘三拿著衣帽去了。

當下兩人會了賬,出旅店,一向走到刑房家。那刑房姓蔣,家裡另有些客坐著,見兩人來,請在書房坐下,問其來意。景蘭江說;“這敝友要借縣裡昨晚拿的潘三那人款單看看。”刑房拿出款單來,這單就粘在訪牌上。那訪牌上寫道:

潘三同他回家,拿二百兩銀子覺得筆資。潘三道:“二相公,你現在得了這一注橫財,這就不要破鈔了,做些端莊事。”匡超人道:“甚麼端莊事?”潘三道:“你當今服也滿了,還未曾娶個婚事。我有一個朋友,姓鄭,在撫院大人衙門裡。這鄭老爹是個忠誠不過的人,父子都當衙門。他有第三個女兒,托我替他做個媒。我一貫也想著你,年貌也相稱,一貫因你冇錢,我就未曾當真的替你說。現在隻要你甘心,我一說就是妥的,你且落得招在他家。統統行財下禮的用度,我還彆的幫你些。”匡超人道:“這是三哥極相愛的事,我有甚麼不甘心?隻是現有這銀子在此,為甚又要你費錢?”潘三道:“你不曉得。你這丈人家淺房窄屋的,招出來,猜想也不久。要留些銀子本身尋兩間屋子。將來添一小我用飯,又要生男育女,卻比不得在客邊了。我和你是一小我,再幫你幾兩銀子,分甚麼相互?你將來發財了,愁為不著我的情也怎的?”匡超人實在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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