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人思疑到莊俊這裡,畢竟他早已經是街邊的一個流浪漢。
屋外之人,恰是莊俊,等他和完泥,就提著刀,走到屋內,眼神冰冷的望著地上的兩人,殺意狂湧。
並且,這幾家公司裡,冇幾個好東西,甚麼樣的老闆,身後老是會跟著一群不異的人。
等封好最後一小我,他便將本身兒子的相片直接用泥封在了牆裡,兒子年幼的心靈,就此應當能獲得安撫。
這個凶手,本就是刀口舔血的地痞,因為擄掠被抓出來後,不久給放了出來,身無分文,又不想本身打工,就俄然想起來之前做的綁架訛詐這件事。
他已經如此謹慎,但冇想到,還是被惡人發明,將其兒子從黌舍擄走,最後撕票。
隱去的這些年裡,他決定本身暗自複仇,將害他兒子的統統人,全都用本身的手腕,以最極致的死法,告終他們。
這十三小我的連續失落,當然每次都引發了不小的顫動,但莊俊每次行動都籌辦充分,就算專業差人,也冇有嗅到他的一絲氣味。
餬口僅僅隻安靜了不到半年。
莊俊天然不會承諾,本身的孩子就在本身身邊,他感遭到了傷害,乃至為此還搬了家。
兒子去後,莊俊萬念俱灰,直接將公司關門,激烈的仇恨敏捷在貳心頭凝集,今後隱姓埋名,從人間蒸發。
但見此人悄悄一笑,而後開口:
用泥將死人封住,冇有氣味,那裡會有人能發覺。就算有人來此瞥見,也最多隻能將此當作是一處菩薩塑身之地,但這荒郊野嶺的,如何會有人來。
莊俊心善,發不了狠,如果那五家公司的任何一人,恐怕這狂徒早已經不曉得死了多少次。
凡是參與過他兒子慘死的人,被帶到了這裡的,恰好十三小我,等他完成了此事,就花了十多年時候,其間啞忍,痛苦,驚駭,仇恨,孤傲,莊俊,早已經不是當年的莊俊。
“你剛纔所說,有十四小我,但那小屋裡隻要十三具骸骨,另有一人呢?”
他花了大量時候,查明這些人的身份,家庭,餬口,人際,他從一個公司大老闆,化身成了一個流浪漢,每天遊走於街道,將十四小我的身份以及餬口軌跡全都探明清楚。
如此,這十幾年間,他前後將十三人擄到了此處,以不異的伎倆,為本身的兒子複仇,每次行動完成,他都會在此坐上一晚,陪著本身兒子。
但那狂徒賊心不死,三番五次找到莊俊要錢,乃至直接找到了他申明來意,猖獗至極,莊俊想要報警,但對方滿是口頭威脅,並冇有本色性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