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不列顛_第七十二章 分贓(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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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

這就是法則的力量,在冇有能夠突破全部彆係的氣力之前,馬格努斯是不籌算,也不成能違背它的。

自以為是‘藍色血液’的貴族,隻要在同為‘藍色血液’的貴族麵前纔會和顏悅色。隻是這世上紅血人這麼多,藍血人卻這麼少,為了保護團體――全部貴族階層的好處,確保藍血人永久高人一等的職位,藍血人之間當然,也隻能分歧對外。

不美意義扯遠了,話回正題,一個銅礦,哪怕隻是一個‘小小的’、‘位於深山當中’、‘開采極其困難’的小銅礦,對於馬格努斯來講也不無小補。

但這無疑是最精確的挑選。

但是我也冇有扯謊不是。

固然隻是痛了一秒鐘。

或者說的更明白一點,分贓的時候。

這是資訊的不對等,他不曉得科特正在馬格努斯部下乾活。

隻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錯了挑選。

這是戰役當中的潛法則,如許的法則,即便是靈魂穿越,半路削髮的馬格努斯也曉得的一清二楚,並且絕冇有違背它的心機。

為甚麼這個天下會有戰役?

當然是為了戰利品!除了籠統一點的名譽、名聲以及聲望以外,就是地盤,財產,另有黃金!

佈雷斯特伯爵比馬格努斯設想的還要識時務,或者說,伯爵大人比馬格努斯設想的還要……貪恐怕死?

精確的來講,是色彩近似於黃金,但與其代價差了千百倍的……銅礦。

用一句風行的話來講,我還冇著力,你就已經倒下了。

實際上,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為甚麼五千磅銀就把佈列塔尼給賣了?

法理上,馬格努斯貧乏殺掉佈雷斯特伯爵的來由,但是科特倒是一點都很多:欺瞞幼主,趁機篡位,這此中不管是哪一條,都無疑是已經觸碰了貴族社會的底線。

現在不曉得從哪冒出來的傢夥――哦不對,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遠親,身上多少另有些‘藍血’――但是這不首要,首要的是,萬一本身的那些親戚都有學有樣,還如何包管本身的後代永久高高在上?

這是大義的名分,馬格努斯打著科特這塊牌子,隨便在佈雷斯特搞風搞雨,任何人都冇法再插手。

佈雷斯特有金子。

然後,就是朋分戰利品的時候。

畢竟,青銅,那是將人類從蠻荒的黑夜帶向文明的曙光的標記,而中世紀,在這個‘暗中期間’裡,再冇有比這更冗長的黑夜了。

但是,這事疇昔了就讓他疇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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