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
這就是法則的力量,在冇有能夠突破全部彆係的氣力之前,馬格努斯是不籌算,也不成能違背它的。
自以為是‘藍色血液’的貴族,隻要在同為‘藍色血液’的貴族麵前纔會和顏悅色。隻是這世上紅血人這麼多,藍血人卻這麼少,為了保護團體――全部貴族階層的好處,確保藍血人永久高人一等的職位,藍血人之間當然,也隻能分歧對外。
不美意義扯遠了,話回正題,一個銅礦,哪怕隻是一個‘小小的’、‘位於深山當中’、‘開采極其困難’的小銅礦,對於馬格努斯來講也不無小補。
但這無疑是最精確的挑選。
但是我也冇有扯謊不是。
固然隻是痛了一秒鐘。
或者說的更明白一點,分贓的時候。
這是資訊的不對等,他不曉得科特正在馬格努斯部下乾活。
隻是可惜,伯爵大人做錯了挑選。
這是戰役當中的潛法則,如許的法則,即便是靈魂穿越,半路削髮的馬格努斯也曉得的一清二楚,並且絕冇有違背它的心機。
為甚麼這個天下會有戰役?
當然是為了戰利品!除了籠統一點的名譽、名聲以及聲望以外,就是地盤,財產,另有黃金!
佈雷斯特伯爵比馬格努斯設想的還要識時務,或者說,伯爵大人比馬格努斯設想的還要……貪恐怕死?
精確的來講,是色彩近似於黃金,但與其代價差了千百倍的……銅礦。
用一句風行的話來講,我還冇著力,你就已經倒下了。
實際上,法國國王路易七世為甚麼五千磅銀就把佈列塔尼給賣了?
法理上,馬格努斯貧乏殺掉佈雷斯特伯爵的來由,但是科特倒是一點都很多:欺瞞幼主,趁機篡位,這此中不管是哪一條,都無疑是已經觸碰了貴族社會的底線。
現在不曉得從哪冒出來的傢夥――哦不對,伯爵大人好歹也是科特的遠親,身上多少另有些‘藍血’――但是這不首要,首要的是,萬一本身的那些親戚都有學有樣,還如何包管本身的後代永久高高在上?
這是大義的名分,馬格努斯打著科特這塊牌子,隨便在佈雷斯特搞風搞雨,任何人都冇法再插手。
佈雷斯特有金子。
然後,就是朋分戰利品的時候。
畢竟,青銅,那是將人類從蠻荒的黑夜帶向文明的曙光的標記,而中世紀,在這個‘暗中期間’裡,再冇有比這更冗長的黑夜了。
但是,這事疇昔了就讓他疇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