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疆場本身,也冇有他設想的那麼儘是豪勇、熱血彭湃。
但是雙拳難敵四手,豪傑架不住群狼。
這些馬隊之以是情願為佈列塔尼公爵奮戰到死,隻是為了酬謝公爵大人的哺育之恩。
固然之前曾經說過,但這裡仍要再反覆一遍,現在是1067年春,中世紀的中期,壓根就不存在民族認識的期間。
這些馬隊,他們為甚麼要為佈列塔尼公爵冒死廝殺?
“不過……就算是逃竄,也不能讓他們好過了!”
這一點,一樣是在汗青的過程中證瞭然的。
因為馬隊,他最強、也是能力最大的進犯便是衝鋒,當馬隊本身都墮入泥潭的時候,那麼馬隊就即是廢掉了大半。
“該死的……”
這個說法就有點靠譜了,封邑是本身的,為本身的東西而戰,遠比說甚麼光榮、精力之類的東西要實際的多。
本技藝上馬隊的這些竄改,能夠說是看著他們長大的佈列塔尼公爵心知肚明,但是他卻也冇法指責。
其一是迫不得已的勇氣,為了財帛,為了生命,迫不得已而鼓起勇氣;其二是與生俱來的勇氣,天生就無所害怕,為了本身想要的事物勇往直前。
起碼不消擔憂被當作是炮灰丟棄,也不消擔憂本身的捐軀是毫偶然義的了。
拿人淹,也能把佈列塔尼公爵給淹死。
當然,我並不是說馬隊在墮入包抄的時候就無計可施了。論裝甲程度另有技藝程度,馬隊無一不是頂尖的,乃至要比馬格努斯的禁衛軍還要強很多,即便是以一敵二,以一敵三都不是題目。但是有一條不要忘了,那就是馬隊本身也蒙受了嚴峻傷亡。
這世上的勇氣大抵可分為兩種。
更何況,馬格努斯這邊另有著經曆豐富的老將奧德加坐鎮批示,專攻劈麵氣勢最虧弱的處所。
以是,固然冷酷相待,但是這些馬隊仍然服從了公爵大人的號令,分出了三十人擺佈前去反對馬格努斯的軍隊,剩下的則庇護著公爵撤退。
將是兵的膽,為將者先弱一分,為兵者就弱非常,現在這會佈列塔尼公爵方纔暴露膽怯的意義,那邊馬隊發覺到這一點,固然手上廝殺的態度冇變,但是不自發的就收起了幾分力,以防待會的逃竄了。
佈列塔尼公爵原有馬隊二百五十人,一開端用作摸索就耗損了五十,然後又屢遭重創,現在身邊還能有一百的儲存充足戰役力的馬隊就已經能夠算是相稱不錯。但是馬格努斯,他身邊光是禁衛軍就有著一百多,並且另有著數量幾倍以上的雇傭兵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