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卻底子不為所動:“如許就行了?我是那麼輕易滿足的人嗎?”
了雞毛蒜皮的小市民興趣!千萬冇想到,高階大氣上層次的傅斯年,竟然會認同這個稱呼。
這個稱呼帶著濃濃的世俗氣味,帶著淩晨牛奶煎蛋的氣味,帶著冬夜晚歸時,家中橘黃色燈光的氣味。柴米油鹽醬醋茶,老婆孩子熱炕頭。短短的平生,這最世俗的暖和與依托,是他們所能掌控的,最樸實的誇姣。<
啊?就這個要求啊!季半夏大大的鬆了口氣,還覺得是甚麼要命的前提呢!
季半夏的心驀的一顫,在這段豪情中,傅斯年向來都是強勢的、主動的、霸道的。如許近乎孩子撒嬌般稚氣的行動,是向來冇有過的。
“你……”傅斯年被她氣得笑了,抓住她的肩膀用力的晃她的頭:“季半夏,你腦筋裡都裝的甚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季半夏抱緊了他,嘴唇貼在他的耳邊,輕聲道:“老公!”
傅斯年死皮賴臉的跟著季半夏回了她的小窩,二人洗完澡把本身弄得清爽整齊以後,時候已經到了中午。
喊我
“你現在已經是傅太太了,竟然還說我是客人?”傅斯年很不滿,季半夏進入角色實在太慢了!
因而她輕鬆鎮靜的喊了:“傅總,傅斯年!傅大帥哥!”
領完結婚證走出民政局,傅斯年拉起季半夏的手看了看:“走,去買戒指。”
她不喜好這個稱呼,但是真正喊出來她才發明,統統並不像她設想的那麼不堪。
“滾!”季半夏轉頭瞪他一眼。氣哼哼的往前走。
傅斯年無法的看著她,這丫頭也太不解風情了吧。他想聽的不是這個。因而他直接了當的下號令了:“喊老公。”
本來,愛情真的會讓人變得脆弱。不過,她是多喜好他這份脆弱啊。
“餓死了……”季半夏摸摸癟癟的肚子,眨巴眨巴著大眼睛看著傅斯年:“太可悲了,還要做飯。唉,好命苦啊!”
“不要。我不愛吃糖。”季半夏低頭想要推開他。他的眼神太熱烈,讓她的心跳得幾近將近失控。
她踮起腳,在傅斯年唇上親了一下,表白本身的誠意。
“不是。”
“那你到底想如何樣?”季半夏獵奇的詰問:“是不是又想讓我辭職?”
“那到底是甚麼?”季半夏想不出來了。
她和他已經結婚了,她是他的老婆,他是她的丈夫,”老公”這個俗不成耐的稱呼能申明甚麼呢?莫非,在傅斯年的內心,也有著患得患失的不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