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如何俄然這麼癢呢。你說我是揍你一頓呢,還是揍你一頓呢,還是揍你一頓呢……
歐塞猛地一縮脖子,躲到野狼的背後了。
野狼威脅的看著他:“隻是甚麼。”
阿斯蒙蒂斯:“……”
阿斯蒙蒂斯蹲下,悄悄拍了拍歐塞的腦袋:“小子,這下你聽清楚了嗎。我可冇有拐跑你哥,你哥隻是挑選(和我一起)甜睡罷了。亡靈叢林曉得吧,他有能夠在那邊,也有能夠不在。你要找死,就上那兒去好了,總之彆再膠葛我們了。”
野狼沉默的看著他,過了一會兒,歐塞終究把後半句話給說出來:“我哥纔不會丟下我呢。”說完,滿臉哭喪整一副被家長丟棄的不幸兒模樣。
這實在是太令人驚奇了。野狼的腦海裡閃現出密密麻麻的銀色小甲蟲,低頭,再看看美滿是人類模樣……好吧,九成是人類模樣的歐塞……他們竟然是兄弟。這天下實在是……太奇妙了。
“好吧,這小子叫歐塞・裡德艾克,是南邊裡德艾克一族族長的小兒子。你彆看他現在是人類的模樣,但實在他們的本體是一種像蒲公英的寄生類生物。不過,你也不消擔憂裡德艾克會隨便到處投止在彆人身上,因為幼年選定一具身材後,那麼就不會再換了。這也是我為甚麼叫他小豹子的啟事,這傢夥之前一向都是一頭帥氣的黑豹。
野狼一愣,千萬冇想到他會提起那麼早之前的事情,眼神一閃,影象不由回到初遇還是嬰兒形狀的阿斯蒙蒂斯時,地點的阿誰龐大石窟。矗立的石壁,石壁上巨獸戰役過的陳跡,堆成小山的陳年舊衣服,以及……爬滿洞窟的詭異銀色甲蟲。
野狼:“……”誰管你要拐賣那裡的良家婦男!你還發誓……你的確就是……野狼滿腔肝火,但是,正麵對著阿斯蒙蒂斯那雙真情透露的清澈眼睛,野狼最後隻能有力地撫額。
野狼:“……”
隻見他先是大大的打了個哈欠,然後展開屬於人類的眼睛,瞳孔渙散,茫然的坐在地上:“咦?我如何又在地上睡著了。”
阿斯蒙蒂斯看著野狼,眨了眨眼睛。
歐塞想了想,點頭:“我信賴你。”
阿斯蒙蒂斯鼻子哼了一聲。
裡德艾克一族最具殺傷力的兵器是血液,能夠通過血液大範圍節製蟲類,個人殺傷力強,但脾氣和順平和,很少與外界打仗,長年聚居在丹塔叢林裡。因為他們而這類特彆的血液是需求和宿主的身材長年累月的異化才行的,換句話說,固然他們能夠投止在分歧的生物身上,但除非特彆環境,不然一輩子就以一個形象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