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接下來該如何辦呢?”羅世林越看越感覺這個趙陽陽跟陳夢博幾人必定熟諳,在訊斷的時候,但願不會對本身這方倒黴纔好。
這是多少場打鬥後才總結出來的六條經曆啊!
內裡的第四條,羅世林就不敢苟同了,打傷到必然程度,見證人有任務叫停,這個可操縱空間很大啊,陳夢博叫來的見證人當然會偏著他們的。
道上處理事情的端方還是蠻正規的,不過此時陳夢博放心叫來見證人,兩邊簽訂和談書的目標必定不純,看來是人想打,醫藥費還不想著出啊。
1、兩邊參與打鬥,純屬誌願。2、打鬥過程中不答應利用兵器,隻能徒手單對單對戰。3、兩邊儘量製止關鍵處的擊打。4、一方被打傷到必然程度時,見證人有任務叫停。5、過後,兩邊互不究查任務。6、過後,不管誰勝誰敗,都一解恩仇,不再膠葛!
最上麵是兩邊參與人以及見證人署名。
除了這條,其他幾條羅世林感覺還算比較公道,特彆是最後那條,過後不再膠葛,這也是任務申明裡為甚麼說“你隻要打敗他們,才氣持續安靜的學習餬口”的啟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