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有了這條大紅披肩,我就對秋夏季候的觀光一點都不犯怵,不管如何,當它把我溫情脈脈地包抄著的時候,我感覺它有一種纏綿相依的斑斕,能夠替代任何擁抱。
披肩的好,應當是統統女人都會認同的,既便利照顧,又和緩合用,更兼能夠打造各種斑斕外型,以是每次觀光,箱子裡必必要塞幾條披肩,當然偶然候,它們也能夠被稱作領巾。比來去西班牙,因為是在巴黎來回,看看氣候,便又將小紅塞進了行李箱,想著,巴黎十幾度的氣溫,有了小紅,便是能夠進退自如。公然,從西班牙明麗的陽光下一下子飛到巴黎陰冷的氛圍中,小紅便立即派上了用處,坐下來喝咖啡時當然是一條通例的披肩,而那條隱形的拉鍊更能夠讓它變成一個超脫的鬥蓬。更何況,我還帶上了那頂向來冇在廣州找到機遇戴的貝蕾大紅呢帽。當我遠眺遠處的蒙馬利特高地上的聖心教堂,感覺本身竟能夠穿越到杜拉斯或卡米耶的年代了。
固然一向都酷愛在觀光路上買各種東西,卻又一向對景點體驗後的購物相稱警戒。比如絕對不會在藏區隨便買犛牛肉乾,不會在被品茶後去買茶葉。但是在新西蘭皇後鎮,當我們坐上那艘神情的百年蒸輪船去島上晃了半日,看過帥氣的老牛仔演出過剪羊毛以後,我倒是立即對一條大紅的羊絨披肩一見鐘情。
我立即就將這披肩當作了我後半段觀光的斑斕道具。當然,這道具還具有相稱和緩的合用服從。朋友們都說:“有了這披肩後,你拍起照片來,又有了不一樣的神采。”年青時順從各種素淨,而現在倒是非素淨不成,紅和綠,紫和藍,寶藍和玫紅。嗬嗬,遵循《紅樓夢》黃金鶯打絡子的標準搭配,差點就要鬆花配桃紅了。而純粹的紅色,在素淨以外,更有著飽滿的傳染力。在觀光路上,特彆合適秋冬,配金黃落葉,配高遠藍天,配衰黃草地……當下看來,的確是“人儘可夫”的絕配。――它成為我的愛,也就理所當然了。
厥後我把它帶去了南極,在北京轉機,又帶著它在北大未名湖和頤和園閒逛了一大圈。11月尾的北京但是真美,那天,大紅配的是寶藍繡花小羽絨。我暗自叫它“小紅”,是一個很乖很軟很和緩的伴隨,一向到阿根廷烏斯懷亞的雪山下,發明它和我的翠綠的衝鋒褲竟然也是絕配。
不管如何,當它把我溫情脈脈地包抄著的時候,我感覺它有一種纏綿相依的斑斕,能夠替代任何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