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刑警_第144章 被害人與加害者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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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太日被關押了三年後,法院下達了對太日履行極刑的文書。

馮警長再次遞交申請緩刑的陳情書被采納,但是他冇有是以放棄。就在訊斷書下達的第二天夜裡,馮警長在凶手能夠呈現的處所停止巡查時,發明瞭可疑嫌犯,並對其停止了抓捕。

我讓英石將馮警長思疑的三個懷疑人質料拿給我看,此中兩名確切都是有強姦前科,是刑滿開釋的職員,現在春秋都在六十歲以上。不過他們都有此中一兩期案件事發時的不在現場證明,馮警長靈敏的發明,他們倆的不在場證明冇有重合,不解除二人瓜代犯案的能夠。

但是因為雨天路滑,四周太黑,馮警長摔下了斜坡,冇能勝利將懷疑犯抓捕歸案。不過,他在鬥爭中,揪下了被害人的頭髮, 將其帶回警局停止比對,發明與凶手遺留在現場的DNA不異,是以證瞭然太日的明淨。

當時太日十二歲的兒子說是他洗的衣服,他以為爸爸衣服上麵的血是雞血,因為之前他一向嚷著要吃炸雞,說必然是他爸爸殺雞時沾到的血跡。

已讓太日認罪的目停止的審判,這違背了馮警長的做事理念,以是他果斷的表示了反對。但當時賣力此案的主審警官,一心想要儘快結案,由此與他產生了爭端,馮警長分開了他本來的步隊,開端一小我停止調查。

或許,並不是警局內部真的就存在敗北題目,而是清查凶案的警察,想要儘早結案,纔會一時腦袋熱的搞了一些把戲。卻冇有細心的想想,這麼做,將會斷送一條無辜的性命,另一個家庭破裂,乃至令其後代永久抬不開端來。

第三名懷疑人叫做太日,有些特彆,四十來歲,智力有些題目。在案發後,有巴士司機目睹到他從凶案現場四周坐上巴士,身上另有可疑的血跡。

但是,第三起姦殺案產生後,凶手就彷彿是消聲滅跡了普通冇有再呈現。

查察院將此事遞交到了法院,法院采納了要求,但馮警長不斷念,又持續遞交申請,並彌補更多的調查質料,這纔給太日換來了一個緩刑的機遇。

憶起這件事,馮警長顯得很難過,他說當時太日的兒子,堅稱是本身洗了父親那件帶血的衣服,不是他父親為了毀滅證據而為,常常一小我跑到警局來哭訴,但是底子冇有人理睬他。

本來,太日在出獄時,被堅信他就是凶手的被害人老公給捅死了,就在馮警長和太日兒子的麵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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