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他十二歲,得了輕微自閉症和厭食症。
餘宛宛很想說本身都吃的完,但還是認命的拿起了他的碗,粉絲青菜肉丸子每樣都夾了點出來,最後再倒一點湯汁,才把碗推給他:“吃吧。”
餘宛宛端起他已經空掉的杯子起家去廚房又給他倒了一杯水。
本來並冇有那麼大的竄改麼?
她再也冇有機遇去過錦業城。
厥後,餘宛宛聽餘媽媽說,當時莊延的父母已經在暗鬥,此次的事情恰好成了導火線。
就算是照顧過他三年的餘媽媽,也一定認得出來麵前這個高挑都雅的男孩子是阿誰瘦肥大小溫馨沉默的小男孩。
餘宛宛想起來了。
莊延就是當時阿誰店主的兒子。
餘宛宛乾巴巴的笑了一下:“那你吃吧。”
那是一段並不是太誇姣的影象。
餘宛宛諒解的說:“太辣了吧?要不還是彆吃了。”
莊延看了她一眼,然後也直接從沙發上坐下來,學著餘宛宛的模樣盤腿坐在了地毯上,卻冇有脫手,而是做靈巧狀看著餘宛宛說:“把你吃不完的那部分夾給我。”
那並不是餘宛宛第一次來雲市,之前也來過,但是住的是十平米的廉租房,一百塊錢一個月,一個單間內裡擺兩張小床,床底下塞滿了餘媽媽推著推車賣的香瓜。
“我去幫你拿碗筷。”餘宛宛強顏歡笑的把水放在他麵前,然後又回身歸去廚房拿了副碗筷。
她照顧了他一個月,又把趙飛飛撿回野生了一個月,又因為趙飛飛的乾係和他遇見。
餘宛宛向來冇有見過這麼有氣勢的大人,在他麵前大氣都不敢出,老誠懇實的把事情原委說了。
她現在看之前的照片,還會驚覺本身當時候如何那麼黑那麼土氣。
莊延聞言左手端著水杯,右手一張,罩住了碗,目光警戒的看著她,恐怕她搶似的。
他在這個天下,第一個喜好的人。
餘宛宛隻能結束了本身剛開端不久的暑假兼職,住進了餘媽媽的店主家。
餘宛宛忙說:“啊,就放在地上就好。”
她吃的很快,但毫不會讓人感覺是狼吞虎嚥冇有吃相,反而會讓人感覺她吃的很香,忍不住想嚐嚐她吃的東西。
但是她卻一點也不輕鬆,她每天都在擔憂莊延的媽媽會俄然回家,然後發明她這個陌生人在她的家裡,會立即把她趕走,還會辭退餘媽媽。
餘宛宛抵擋不住,低聲報歉:“對不起。”
她和之前不一樣了,但是又和之前一樣。
餘媽媽兩端不能兼顧,餘宛宛是個女孩子,不便利照顧繼父,因而求了店主家的小孩兒,瞞著店主,讓餘宛宛過來頂替她照顧他一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