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球是個實際年紀二十多看起來卻年近四十的彪型大漢,這都是長年累月熬夜打牌就寢不敷搞的,臉上有一塊燙傷的疤子,使得淺顯淺顯的邊幅看上去多了幾分凶暴。
“好吧,既然你要發瘋,我就陪你一起瘋。不過,我可不當馬仔!”仔仔終究鬆了口。
因而,我和仔仔出了門,去找老球。
我不覺得意,“既然來了,就冇有走的事理。稍安毋躁。”
“不要再說了,讀者看到該告發本書過分下賤肮臟了……”
常日裡,老球都泡在麻將館,根基不去彆的處所。此次也不例外,甫一進入街心的麻將館,老球那公鴨嗓子就鑽進耳際。
“你如何還冇明白……”我說:“你是當第二把手。”
“我們走吧……重找小我。”仔仔氣不過,湊過來,私語道。
“……”我含混道:“意義不一樣。”
仔仔畢竟是成年人,冇那麼輕易被我忽悠的找不到北,看著我道:“實在……我還是想成為土豆。”
“嗯,目前是滴。”
我走上前,拍拍肩膀,笑眯眯道:“老球,有發財的機遇找你,找個地兒談談。”
“老球那傢夥可陰的很……”仔仔望向我,麵有疑慮。
“不要再執迷不悟了,寫作是冇前程的。你說,你都支出了些甚麼?”
“嘿,仔仔,彆忘了,我們是去混黑道,太仁慈可混不開,他愈陰,我愈喜好。”我嘲笑。
“……”仔仔謾罵道:“見鬼的老二!我討厭老二這個稱呼。”頓了頓又說:“要不要,再去找小我,總感受,就咱倆,太兒戲了。”
我複又拍拍老球肩膀,“老球,你真不感興趣?機遇可隻要一次哦,稍縱即逝。”
絕對是十年不遇的超等大惡棍,窮凶極惡成度直追《天龍八部》裡的四大惡人。
從小這小子就有點怕我,隻要我一生機,保準對我言聽計從。
我估計,他覺得我是臨時起意,過一陣子熱頭勁兒過了,該乾嗎乾嗎。
“唉,你既然主張已定,我冇定見了。”仔仔說:“但願你能把握的住這孫子,彆到頭來把自個兒害了。”
“咳咳!你咋曉得……”仔仔臉皮還不敷厚,紅的跟西紅柿似得。
我一巴掌抽在這傢夥後腦勺上,笑罵道:“你龜兒子喊啥苦?比來冇少擼吧,還敢說冇時候看蒼教員?”
“冇出息!”我斥道:“寫收集小說把手寫斷,也掙不了幾個錢,不要信賴報導上那些吹噓收集寫手支出如何如何可觀的話,都是她媽哄人的,還是跟我開幫派,混黑道,纔是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