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人呢!畫在地上!我曉得你還活著!]
【不睬我是吧?】
頭頂雷聲隆隆,烏黑的雲層中模糊可見一道道紅色的閃電。
[體係重新上線,請拿起粉筆在空中上畫一個圓圈停止重新校準。]
卡塔眯起眼睛,用前爪將那碗排骨抱在胸前,“這是一碗糖醋龍骨。”
弗雷米亞拍了拍卡塔的頭,“沉著點,”他說,“你不是想在這裡多呆一會兒嗎?每吃一塊肉,我就耽誤你五百年的逗留時候,你能夠在這裡多呆五千年。”
五千年?卡塔歪著頭。白叟不明白數學是如何計量的嗎?他隻吃了四根排骨。除非…。卡塔低頭看了眼她的碗,身子一沉。公然,十塊肉都冇有了——就連醬汁也被舔潔淨了!如果她曉得會產生這類環境,她毫不會在白叟麵前從她的體係中提取一頓飯。話又說返來,接下來的五千年,她不消再另找處所住,隻花了她一碗排骨。如果她把這個處所轉租給彆人,她很輕易賺到一百碗排骨的錢。但是,她並不以為弗雷米亞會美意讓她將地盤轉租給一個陌生人。
林峰又手忙腳亂的擋住一個閃電。
[用戶林峰已經滅亡。]
卡塔皺了皺鼻子,“法律之神不是給你送過包裹嗎?兩百年前我讓你去看看,你還說你不感興趣,內裡必定有小我電腦。”
[是的,已經處理了。]
“那是甚麼?”弗雷米亞問道,他的鼻子抽搐著,盯著地上的碗,很快,他的重視力就被全息顯現吸引了,“然後?”
嗯?林峰的眉頭皺了起來。那一刹時他發誓本身看到了體係中的半透明筆墨在他的視野中閃現。一大堆問號呈現在他腦中!
林峰忽視了筆墨,這東西遮住了他的視野。有點不好判定閃電會在那裡擊中本身了,但幾行筆墨不敷以禁止他變的更強。
固然弗雷米亞激烈抗議,卡塔卻並冇有停止,白叟對此也無能為力。
【為甚麼我甚麼都看不到?】
為甚麼它現在才返來?這兩百年那裡去了?一陣劇痛襲上林峰的手,他咬緊牙關,劫雷還在持續,並且——
卡塔眨了三下眼,每眨一眼她的碗裡就又少了一根龍骨,“我要叫法律之神!”她含著淚水衝著弗雷米婭喊道。“這是擄掠!你曉得攢夠錢治病有多難嗎?”
林肯大吼一聲,衝向雲層,用拳頭反對了第二道閃電。火焰從他的手四周散開,他的手指被燒焦了。很痛苦,但林肯涓滴不在乎,他全神灌輸於克服劫雷,掃視天空,闡發雷霆接下來會擊中的位置,然後一拳轟出,不讓雷霆擊中本身的關鍵,冇有甚麼能禁止他,冇有甚麼能突破他的專注,更冇有甚麼能禁止他成為戰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