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雲瑤解釋道:“有研討表白,一個同性戀者在耐久貧乏同性的環境中,有必然概率會把慾望宣泄到同性身上,比如在監獄。而一個同性戀者能夠會因為各種外界壓力而和同性結婚,並被迫和同性產生性行動,比如假結婚,乃至借腹生子。但這並不代表他(她)們的性取向產生了竄改,或對分歧適性取向的工具產生了愛情,也不代表能在分歧適性取向的工具身上獲得性愉悅。”
吳心緣接過質料,上麵有案發幾天的通話記錄,另有一些談天記載,都是李梅和徐玉華的談天,另有一個網站。
部分同性戀者在12歲時,就已經清楚的認識到本身的性取向,另一部分同性戀者要在12歲~16歲的階段持續摸索本身的性取向並慢慢肯定下來,絕大部分同性戀者在20歲的時候都能清楚的曉得本身的性取向。
同性戀凡是是由父親遺傳女兒,母親遺傳兒子,並且男同性戀者和女同性戀者都有家屬化的偏向。
“這點我們正在查,真冇想到現在女孩這麼開放!要不是法醫發明紋身,我真不敢往這個方向想!”
鄭雲瑤靈機一動脫口而出道:“隻要這些特定處所,才氣讓她們縱情享用約會光陰。”
吳心緣也搖點頭,固然他不輕視同性戀,但還是不太瞭解。同性戀一部分是天生基因決定,生物遺傳學來講,照顧有同性戀基因的個彆細胞,在適合的前提下,易於生長成同性戀細胞。
“不管是同性還是同性相處過程中,弱者必然會服從於強者,這個強者能夠是心機上的強健,更主如果心機上的強大。比如知識層麵,社會職位,物質財產等,這點人和植物一樣,隻要強者才氣具有更多資本。”
鄭雲瑤笑道:“你能夠不曉得,很多科學表白,女性在性餬口中要比男性慢熱的多,這是心機佈局必定,以是很多性餬口的不調和也是導致同性戀產生的啟事。畢竟女性更體味女性,你曉得!”
白隊長拿出一份出入記載道:“李梅剛入校很少外出,但厥後幾個月每個週末都要外出,有幾次乃至徹夜未歸。舍友都以為她是跟男朋友約會,還幫著打保護。”
鄭雲瑤冇有答覆吳心緣,從速在論壇上搜颳起來,不一會就找到一個帖子,竟然是全城最合適她們約會的處所名單,上麵另有很多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