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凝睡到天然醒,自從沈文清的出身公佈於衆以後,老太太的表情也不太好,乾脆免了孫女們的晨昏定省,她白叟家現在每天早上都讓錢媽媽陪著,去高記食鋪吃早點。
沈凝趕緊正視火線,加快腳步,誰情願和冰塊一起走路啊。
大首級目光沉沉,看她一眼,便持續前行。
“傳聞了嗎,朱家又出事了。”
“哪個朱家?”
老太太桌上擺著的,是她從年青時就喜好吃,這麼多年百吃不厭的老三樣,油條、茶葉蛋和豆腐腦。
“嗯。”他停下腳步,目光落在沈凝白淨的耳垂上,今晚的玉輪很好,他能清楚看到那小小的耳洞。
“咦,在朱大勝家裡挖出的屍身,該不會是顧山的女兒吧,唉,真是不幸啊。”
“唉,我傳聞那是個小女孩,是被那甚麼朱大勝給害死的,真是不幸呐,傳聞那孩子的爹被朱大勝逼得他殺了?”老太太又問。
沈凝點點頭,心道,那具骸骨就是我給挖出來的啊,我不但挖出屍身,我還送這屍身的本魂去投胎了呢。
“如何能夠,屍身已經送去義莊了。”
疇昔的那十幾年,終歸是錯過了。
老年人上了年齡,覺少起得早,天剛矇矇亮,老太太便帶著兩個細弱婆子,由錢媽媽陪著,走路去高記食鋪。
高記食鋪,是老太太的陪嫁,已經開了三十多年,店麵不大,早點的種類也未幾,做的是街坊買賣,每年也隻要三四十兩的進項,但卻有一多量老主顧。
她並不曉得,大首級已經放輕腳步,快步跟上她了。
他看著她如同一隻小猴子一樣,攀上牆頭,翻進內院,這纔回身拜彆。
“你常常出去,可否傳聞那朱大勝家裡挖出骸骨的事?”
大首級的眸子黯了黯,好走?就是好走不送的意義嗎?
老太太在高記食鋪裡有本身的專間,所謂專間,就是高記的掌櫃專門為老太太設置的,用一道簾子與內裡隔開,但是內裡的談笑聲,在內裡卻能聽得清清楚楚。
終究,前麵便是沈家衚衕了,沈凝舒出一口氣來,衝著大首級施了一禮:“我到家了,小女子就此告彆,大首級好走。”
會翻牆頭,想來也會爬樹吧,看來被拘在小院子裡的那些年,她也冇有自暴自棄,冇有父母關愛,她便像野草一樣蠻橫發展,反倒比那些所謂的大師閨秀,更加聰明剔透。
“天呐,這是真的?冇傳聞朱大勝有女兒,他也冇有mm,那是他家的丫環?丫環死了為何要埋在自家院子裡?”
高記食鋪離沈家衚衕並不遠,隔著兩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