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千兩,就是給馮南的。
高門大戶的女人,寧肯嫁個不學無術的二世祖,也不肯意嫁給他如許的豪門後輩。
結婚的日子訂在三個月以後,劉大富還給馮南送來了女兒嫁奩冊子。
他用這筆銀子還了債,還把本身打扮得一身光鮮。
他考長進士以後,在去翰林院觀政之前,有三個月的假期,這三個月他回籍祭祖,他還冇有回到村莊,剛到縣城,便看到了村裡來接他的人,不但他們村,就連四周村莊的人也來了。
他考長進士以後,又一舉考上庶吉人,進了翰林院觀政。
冇錯,劉美蓉嫁與進士為妻了。
馮南再見到劉大富時,恭敬得就差管劉大富叫親爹了,劉大富也很對勁,花點錢買個進士當半子,好好種植,拔擢他青雲直上,本身家也跟著叨光。
馮南邊才承諾,劉大富便讓人送去了一千兩銀子,這一千兩是給馮南還債的。
事情就產生在三朝回門那一天。
一千兩,對於劉大富而言,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但是對於馮南,倒是一筆钜款。
也就是說,五年前,劉大富還隻是一個倒夜香的,而五年後的明天,他固然還冇有富可敵國,但富可敵府卻必定是有了。
馮南是官身,自是不能入贅的,劉大富本身有兒子,也不消找上門半子。
但是劉大富的財產堆集,卻隻用了不到五年!
他們尚且如此,更彆說翰林院裡的那些同僚了,二十萬兩啊,他們連二萬兩都冇有。
試問都城裡的那些紈絝,誰能拿出二十萬兩?
但是他冇能比及女兒風風景光返來,等來的倒是一個驚人的動靜。
誰也不曉得,小兩口睡在一起,但是早上起來,馮南身邊就冇有人了。
劉蜜斯三朝回門,要回的便是這處宅子。
沈凝獵奇地問道:“劉大富的錢大多都是在五年裡賺來的?”
有人讓他出錢幫助自家孩子讀書,有人乃至讓他把自家孩子帶去都城,另有的讓他修祖墳修祠堂,另有帶著女兒過來給他當媳婦的,乃至另有讓他過繼自家孩子做兒子的。
他還不上錢,狼狽不堪時,有人向他提及了劉大富,如果他娶了劉大富的女兒,不但有錢還債,還能有錢修祖墳修祠堂,彆說是一年歡迎十批仇人,就是每天歡迎也不怕。
總之,本來光宗耀祖的返鄉,卻讓馮南煩不堪煩,他幾近是逃回都城。
他的女兒不見了,半子馮南還在四周找人。
馮南恨不能立即就把劉蜜斯娶進門,如許,他就不再是一文不名的窮小子了。
鄉間村與村之間幾近全都連著親戚,是以,這些隔壁村的人細算下來也是他的親戚,他是被村裡人一起供出來的,鄰村固然冇有出過錢出過米,可兒家的女兒侄女外甥女嫁到了他們村,大師都是一家人,也就全都成了他的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