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她本身內心也有些思疑。但思疑終歸是思疑,冇有證據的事,畢竟是胡亂猜想。但這孩子越長越像春水,她內心直犯嘀咕。
處男副鎮長畏手畏腳地上了床,發明愛君同道早已等著他了。他當時如被電了普通,不知如何是好,下認識地用手擋了本身的眼睛,非禮勿視。愛君同道見了笑得合不攏嘴,花枝亂顫,副鎮長聽了更加難了,縮手縮腳地爬到床的一頭,躺了下去,不敢亂動。愛君同道一把趴到他的胸口,問他:“你喜好我不?”
父親看出他的心機,讓他不要去惹事生非了,在家好好呆著,呆不住的話,還是和村裡的彆的年青人一樣,出去打工算了,不要在家裡生悶氣。
李愛君有甚麼集會就想讓嫂子夏蓮一起插手。一來二去,她們成為了閨蜜了。傳聞夏蓮有如許一名弟弟,想進入當部分分出事,就想幫幫手。
到了談婚論嫁的春秋,她的父親急了。如果女兒年紀很大還冇嫁出去,有損一個好帶領好乾部好父母官的光輝形象,乃至會影響他的政治前程。這與政治一掛鉤,事情就嚴峻了。因而,市長把她的婚事當作一件首要事項親身過問親身抓,動用了他的一群部下,特彆是婦聯主任、團委書記,把他們的年關考覈與女兒的婚事掛勾。一把手過問了,事情就獲得體味決。當時市裡年青有為、漂亮蕭灑的某某鎮副鎮長成為了最好人選。論長相、論資格、論學問,市長都很對勁。市長更對勁地是想把女兒嫁給更高帶領的兒子,如市長呀、市委書記呀,乃至省裡的廳長。不過,這些帶領的兒子們都結婚了,冇有結婚的傳聞了他女兒刁蠻的脾氣,都避而遠之。
李愛君身份很顯赫,市長令媛的名號,在這個小城,就是硬通貨,到哪都是吃香的。很多人都以熟諳她為榮。常常見到一些男人在酒館吹牛,說市長令媛他都熟諳,還一起吃過飯,言下之意,市長令媛能讓他身份倍增。
當然,這是私房話。市長開會可不是這麼說的。他要求統統的乾部有廉潔營私,不得收禮送禮。
第二天,她就找到父親,說要仳離。這可不了得,哪有一結婚就仳離的,何況是市長的女兒,傳出去,還不被人笑掉大牙,那些宦海上的合作敵手恰好能夠拿這事說事,這比大齡未婚更加丟人。以是市長果斷分歧意,下了死號令,不得仳離。並且,還要在人前裝恩愛,秀幸運。她為這事還與父親鬨了彆扭,幾天不睬他。但父親是對峙原則的,仳離是千萬不可的。最後,還是父親勝利了。白日,她與副鎮長丈夫手挽手招搖過市,大秀恩愛;早晨,兩人各睡各的。哪天她表情不好,另有吵架副鎮長,出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