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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這本書的開篇,真的有點爛俗――奪舍,重生,顯擺。接下來如果震虎軀,收小弟,讀小詩,泡小妞,然後無窮循環中,十章後,大抵便可必定是本爛書。不過有“當年被回三國必讀詩雷暈差點錯失《仆人》”的先例在,我決定給作者個麵子(汗),讀幾章嚐嚐(問本身)。當我看到第二章“你在抨擊明天早晨的事嗎?”“就義的小蘿蔔頭”時,我想,不機器,也不造作,有點意義。
(七)當年同窗看的那本書彷彿是搜神記,是個有福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