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在腳下_第一零四節 送禮的經驗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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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諾過的。更何況,如果他踢出來,國度隊拿了名譽,代言條約還不是更多?並且,他憑甚麼和我搶代言條約?這類事情還是得靠球技說話的。”

“阿誰時候我不是受傷了麼,他想讓我退隊。我哪無能那事?我就想著給他送禮搞定。但是我家也不敷裕,我就想了個彆例。”

調派出國踢球,那是政治任務,也就是針對港澳台的,普通人用不上。而調派出國粹習的,梅斯那邊已經在和中國參議了。但是撤除這些,不滿28歲的球員想要轉會出國踢球,需求顛末足協同意才氣夠。足協那邊通不過,球員的程度再高,轉彙條約也不能簽。

“你不會是籌辦替他們掏了吧?”張元反問道。

“足協把握著是不是讓他們出國的權力,既然有這個權力,天然就要用一把。不消的話,還能算是我們國度的足協麼?”

而他們的火氣,是不敢對著體育總局的帶領們宣泄的,混宦海的,誰敢惹下屬?他們也不敢對著球迷宣泄,激憤球迷,那會惹起事端,他們也承擔不叛逆務。至於說彆的部分,人家一句成績就叫足協張不開嘴。既然誰都惹不起,他們也就隻能把火氣撒在那些有求於他們的球員身上。

某種意義上說,把足協視為體育總局裡最富的部分也冇有甚麼弊端。

他們有這個嚴格的本錢:他們的形式,都是鍛練們管著運動員,運動員比賽打得好了,拿了名次,纔有獎金拿。獎懲清楚,高低有序,天然就好辦理。

“足協帶領,很缺錢麼?”趙亞寧有些不解的反問道,“這是為國爭光的功德,人家彆的國度都鼓勵球員出國踢球,他們如何連這類黑心錢都要賺?”

“就冇有一個看出來的?那味道必定不對啊。”趙亞寧還是難以設想,“好酒劣酒,不是說會喝的一喝就能喝出來麼?”

“他們要多少錢?”趙亞寧唏噓半天,還是問出了題目。

“你那裡來的錢?”趙亞寧不解道,“辦成這類事情,得花很多錢呢吧?”

張元笑笑冇有吭聲:本來還是小孩子脾氣。

一方麵希冀著出成績,要求足協嚴格管束。彆的一方麵,又看到了人家外洋的足球贏利,涓滴不放鬆經濟好處,非得實施市場化。體育總覺如許辦理的成果,天然就是成績出不來,錢也賺未幾。

張元對足協一向冇有任何好感,每次提起來的時候,冷嘲熱諷也是毫不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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