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途末路1_第54章 緣儘(6)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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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道”不但是無形的“物質”、思慮的“精力”、理性的“規律”,而是形成這統統的無形無象、至虛至靈的宇宙本根。“物質”、“精力”、“規律”皆是“道”的派生物。“道”是天賦一炁,混元無極,“道”是其大無外、其小無內、至簡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天然之鼻祖、萬殊之大宗,是形成宇宙萬物的泉源底子。[4][5]

1、“道”:老子在《品德經》開篇申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六合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二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這是老子對於“道”這個觀點的總括性的描述:道,非當時社會普通的道,即人倫、常理之道,也非那不時人所能定名之道。“道”在老子那邊已經超出了世俗社會餬口,更加靠近於天然法例之道,因為六合萬物的始基與母源在於“道”,由道開端,“道生一,平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來描述道的特彆性與通俗性,而實在這個“道”固然“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捪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並不遠人,這裡隻是老子用“玄”來誇大他所言之道與當時社會所言之道的差彆性,並且闡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與根底性。

“道法天然”是《品德經》中老子思惟的精華。“道”作為《品德經》中最籠統的觀點範圍,是六合萬物天生的動力源。“德”是“道”在倫常範疇的生長與表示。“道”與“法”在法則、常理層麵有相通點,但分歧於西方天然法。“法”應師法天然之道,在辨證的反向轉化當中闡揚其感化。

老子

創作年代

《品德經》首要闡述“道”與“德”:“道”不但是宇宙之道、天然之道,也是個彆修行即修道的體例;“德”不是凡是覺得的品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應必備的特彆的天下觀、體例論以及為人處世之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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