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覆滅_洪門-明末清初秘密組織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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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郭秀英、鄭玉蘭、鐘文君

第三步:三十六誓

致公堂體係在舊金山的天下大會上轉型為中國致公黨,推舉陳炯明為總理,中國致公黨插手了中華群眾共和國建立的奇蹟,是中國8個民主黨派此中1個。

第二步:傳新人

8.如有假造兄弟歪倫,暗害香主,行刺殺人者,死在萬刀之下。

3o.不得庇護外人,逼迫洪家兄弟,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六合會失利後(清前期,1683年後),康熙剿滅南邊福建及廣東之反清構造,他們是由“洪門五祖”蔡德忠、方大洪、馬興、胡德帝、李式開等建立的。此時在官方以“洪門”之名與處所結合構造了地下社會,首要在閩、粵、浙及台灣呈現。

五宗:文宗史可法、武宗鄭勝利、宣宗陳近南、達宗萬雲龍、威宗蘇洪光

後五祖:李式地、洪太歲、吳天佑、林永、姚必達

17.遇有擄掠,取錯兄弟財物,當即歸還,如有用心淹冇,死在萬刀之下。

因為洪門的傳說版本浩繁,各不分歧,一種說法就是洪門是六合會(又稱紅幫、三合會、三點會、三和會等),致公堂是洪門的一個外洋分支機構,他們分歧的對外稱曰六合會或紅幫,對內則稱洪門。

29.兄弟財,不得洩漏構造,或用心不良,如有違背,死在萬刀之下。

鼻祖:洪英、傅清主、顧炎武、黃梨洲、王夫之

26.遇有親兄弟與洪家兄弟,相爭或官訟,必須安慰,不得幫忙一方,如有違背,五雷誅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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