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亡明滅五十年_滿清八旗與南明永曆軍隊作戰時的傷亡及後果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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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時,就會迫使滿洲八旗將領在這一年殘剩的時候裡,減少乃至停止滿洲八旗的軍事行動,直到彌補了新的人丁為止,這類報酬的嚴格限定便形成了滿洲八旗約莫每五年就會減少百分之十的規律性的成果。那麼,當滿洲八旗作戰時的傷亡到底要達到甚麼程度時,纔會班師回朝呢?能夠用蒙古八旗的統計做參考,蒙古八旗入關時共有一百一十八個牛錄,按每牛錄二百丁計,當有二萬三千六百丁。過了五年,順治五年時的八旗編審男丁冊記錄,蒙古八旗有二萬八千七百八十五丁,增加了五千一百八十五人丁,即人丁增加了百分之二十。這表白蒙古八旗在入關初到順治五年並冇有作為清廷的主力參戰,故其人丁能保持每年百分之四的增加率。時候又過了五六年後,據順治十一年的八旗編審男丁冊記錄,蒙古八旗隻要二萬五千八百三十七丁,與順治五年比擬,不但冇有增加丁數,反而減少了百分之十。這表白順治五年以後,蒙古八旗已經被清廷當作主力投入疆場利用了(這時候的滿洲八旗因為比年交戰,人丁耗損很多,不得不把蒙古八旗拖下水),蒙古八旗與滿洲八旗一樣,竟然同時在5、六年間減丁百分之十擺佈(均勻每年減丁百分之二擺佈),再次證瞭然這類規律性的征象不是偶爾的。是報酬把持的成果。參考蒙古八旗在入關前到順治五年間每年百分之四的人丁增加率,能夠判定出滿洲八旗戰役期間每年普通的人丁增加率亦應當在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擺佈。按照上述八旗編審男丁冊記錄的入關前夕至順治十一年間,滿洲八旗人丁均勻每年減少的數字(均勻每年減少百分之二),與滿洲八旗每年普通的人丁增加率的數字相加(每年普通的人丁增加率應為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則滿洲八旗入關後均勻每年實際減丁為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六,如果滅亡與戰傷的比例遵循為一比三計算,那麼滿洲八旗入關後均勻每年的傷亡率就達到了百分之二十擺佈。是以,能夠以為滿洲八旗在入關後的大範圍軍事行動中,一旦傷亡率達到百分之二十擺佈,就會停止軍事行動,班師回朝。請看清廷入關後一些大範圍的軍事行動:崇禎十七年(順治元年)十月,清廷命阿濟格為靖弘遠將軍,領兵追擊李自成,多鐸為定國大將軍移師南下(順治二年年六月,阿濟格班師、玄月,多鐸領兵回京)。順治三年(隆武二年)正月,清廷命豪格為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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