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雲飛道:“嗯,這個也懂了,下一條。”
歐陽雪接過籃球,又道:“像如許接到球時,不能走三步以上。”她一邊跨出步子,一邊數數,道,“三步,如許還不傳球出去,或還不拍球運球,或還不投籃的話,就是違例了。”她又退返來,道,“跨出兩步後,你必須將球傳出去,傳給你的隊友,或者說你本身拍球運球,或投籃,不然就算違例了。懂了嗎?”
“不帶球走三步以上?”南宮雲飛問道。
南宮雲飛點了點頭,道:“我懂了啊。學姐說這麼多,就是說要儘能夠的幫手本身方、或本身投籃射中得分,而對方得球時,要想方設法禁止對方得分,並且不能犯規,犯規五次就得了局了,這就是籃球法則,對吧?歐陽學姐。”
歐陽雪又接著道:“接下來是搶球違例,就是說在比賽開端時,裁判在向空中拋出球時,兩邊球員不得在籃球冇有達到最高處時,就去觸摸球,不然誰先摸球,誰違例。接下來是阻斷為違例,就是在投籃後,籃球在籃框上方下落的過程中,不能去觸摸球,戍守方觸摸的話,不管這個球是否投得出來,都算打擊方得分。”
“籃框上方?”南宮雲飛道,“學姐,這類違例,也不是普通的人能犯得了吧。”
這時,剛纔阿誰冷嘲熱諷的傲慢傢夥,對他三人投來非常的目光,蘭博道:“雲飛,阿誰傢夥也是籃球隊員嗎?我最看不慣的,就是那種自發得是的傢夥了,莫非我們還要與他一起打籃球嗎?真是朋友路窄。”
在中間的顧月明與雷濤兩人聽了,直在那邊偷笑。蘭博望去,他們還向他做鬼臉,搞得蘭博恨不得飛疇昔揍這兩個傢夥一頓。
“哪…甚麼纔算是犯規或違例呢?”蘭博問道。
“哦哦哦。是姓歐,不是姓歐陽。”他們三人都點著頭。
“下一條。”
歐陽雪接著道:“再者籃球在場上出界了,不管是甚麼來由,隻要球在出界時,最後一次觸摸球的人,就算他方違例,哪怕是被彆人拍打到這小我身上,打仗後再出界的,也算。”
南宮雲飛道:“韓愈在《師說》裡說,聞道有前後的嘛,可覺得師矣啊。固然可覺得師矣,但是我怕叫你教員,把你叫得太老了,你比我們懂籃球多很多,以是叫你一聲學姐,也是應當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