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籃球風暴_第十二章 籃球比賽規則(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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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雪答覆道:“你說得很對,要有相稱好的彈跳力的人,並且身高要很高,不然底子就不成能碰獲得那麼高的球的。”

杜浩然看了看球場上的籃框道:“有點困難,如果我有1米90以上的話,應當能夠。”

歐陽雪指著畫板上的籃球場道:“得奉告你們,違例是違例,犯規是犯規,有些不懂籃球的會把這兩個觀點混為一談。起首,違例隻會被判發球歸屬哪一方球隊,不會記實在案,但是違例太多了,就申明這支球隊或某個球員的球技太差,一樣將形成對方得球的機遇多,策動進犯的機遇多,投籃的機遇多,也將是形成比賽勝負的關頭。再說犯規,犯規是指籃球運動員不該該有的行動,這是要被記實在案的,就單從會被判發球歸屬哪一方球隊,另有能夠被判定對方罰球。好了,我們從違例開端提及,講一講籃球法則。統統的比賽都不能出這個籃球場,球一出場,就違例了,當然站在場外接球也是算違例。但是能夠在人未落地時,在場外的空直接球,也必須在本身落地之前將球傳回場裡。”

她接著道:“接下來是三秒違例。”她說著,拿著彩水筆在塑膠板上畫出籃框下的三秒地區,道,“也就是說不能在這個三秒地區內站著不動,超出三秒,就會吹叫子,這時如果是打擊方的話,將會喪失打擊的機遇。普通來講,吹三秒違例,都是指打擊方的三秒違例;但在美國職業籃球賽NBA比賽中,也開端吹戍守三秒了。”

歐陽雪接著道:“再者籃球在場上出界了,不管是甚麼來由,隻要球在出界時,最後一次觸摸球的人,就算他方違例,哪怕是被彆人拍打到這小我身上,打仗後再出界的,也算。”

南宮雲飛道:“韓愈在《師說》裡說,聞道有前後的嘛,可覺得師矣啊。固然可覺得師矣,但是我怕叫你教員,把你叫得太老了,你比我們懂籃球多很多,以是叫你一聲學姐,也是應當的嘛。”

南宮雲飛點了點頭,道:“我懂了啊。學姐說這麼多,就是說要儘能夠的幫手本身方、或本身投籃射中得分,而對方得球時,要想方設法禁止對方得分,並且不能犯規,犯規五次就得了局了,這就是籃球法則,對吧?歐陽學姐。”

“傳聞是如何樣的?”杜浩然問道。

“不帶球走三步以上?”南宮雲飛問道。

南宮雲飛對杜浩然道:“浩然,你跳獲得那麼高嗎?”

歐陽雪聽了,暗道:這個傢夥的概括說話的才氣還不錯嘛。她回道:“對,雲飛說得不錯。不過我要改正你一點,我姓歐,名陽雪,不是姓歐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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