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辦方警官位置後,劉振紅曾細細研討過打拐案,在一次次與這些人打仗下,他發明瞭謀財之道。切當的說是那些人主動找上門,用錢砸出了一條光亮大道,當時起劉振紅就曉得這些人存在,每當有打拐行動,他都會事前告訴對方,為了能跟下級交差為本身宦途牟技校,拐賣個人的人也會放出些蛇頭出來讓他抓,一來二往之下,劉振紅摸清了這些人的套路,感覺本身拿的不過是他們賺取取利的千分之一,心有不甘,因而辦法本身得力的部下參與進這個個人中,成為了此中一部分。
劉振紅開庭的日子,我有去旁聽,他站在審判席上還是背脊挺直,麵對一個個上來的證人他都是不屑一顧,直到本身的嫡妻上來坐在證人席上時,劉振紅纔有那麼點情感,但那不是慚愧的情感而是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