黌舍固然遠了些,每天還要本身做飯,但藍雪感覺冇甚麼,最主如果過得比之前要舒心的多。
填寫誌願的時候到了,藍雪果斷地在誌願單寫下了“三中”兩個字。
統統人冇有想到藍雪的誌願單上是這所黌舍,這出乎統統人料想以外。藍雪對他們的不解隻能回以淺笑,她冇法言語本身的苦處。
日子就這麼平平平淡地過著。轉眼已到了夏季,藍雪腳上穿的還是大姐藍琪小時候穿過的鞋,相隔已經好多年,格式,麵料都已顛末時,顯得格外土氣,最首要的是在藍雪的腳上名譽的受傷,乃至捐軀。
現在藍文祥家隻要他和季小雲兩小我,而更多時候他們都不在家。藍文祥多數都在單位值班不回家,季小雲被調到彆的一個處所,固然離家不遠,但也隻要放假的時候才返來。大姐藍琪在外事情,二姐藍菁在外上大學,以是家裡大多數時候隻要藍雪本身,這是讓藍雪終究肯讓步的重點。
回到家中,季小雲瞥見買的新鞋,拿起來看看問道,“你給她把鞋買了?多少錢?”“18塊錢。”藍文祥照實答覆。“早曉得你就不要買了,我剛在前麵看到一雙15塊錢。”季小雲發了聲牢騷。藍雪聽著他們的對話,內心暗自神傷,“一雙夏季的棉鞋18塊錢還要計算,給你們兩個女兒買鞋都是去專賣店,一雙鞋隨便就上百塊錢。我這麼便宜的鞋你還嫌貴?”
藍文平和季小雲偶爾回家,也不會產生不快,藍雪把本身關在本身的天下裡,不跟他們打仗。問她話她就答覆,不問她就不語。保持著間隔過還算舒心的日子。
藍雪冷靜地回到本身房間,眼淚悄悄地流下來,冇人體味她心中的傷痛,冇法言表的一種痛!
對峙了幾天,藍文祥各種威脅利誘,藍雪終究讓步。
報考這所遠在縣城郊野的黌舍,藍雪本覺得能夠住校,誰知成果卻讓她痛不欲生。藍文祥提出,上這所高中能夠,但獨一前提就是不成以住校,要住在家裡。從藍文祥家到三中騎自行車還要40分鐘的路程,更不要說走路了,這對藍雪不是最大的打擊,而是她又得住到藍文祥家,看季小雲的神采。
襤褸到冇法挽救,季小雲才肯給藍雪買雙鞋,說了幾天也冇見買返來,還是藍文祥有天帶著藍雪出去,路過一到處所,有個擺地攤賣鞋的商販,代價一點都不貴,藍文祥才把鞋子買給藍雪。
此次回到縣城,藍雪也很少回家,偶爾會跟東國明和崔鳳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