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感覺這裡報酬好,環境也好,我也冇有走的來由,大筆一揮,把本身的大名給簽上了。
我一聽,試用期一個月都能拿3800塊錢,比我之前去其他公司當文員的時候還要高一千塊擺佈,想都冇想就忙不迭地把頭點得跟小雞啄米似的說:“當然情願啊!”
口試的地點在七樓。
我翻開那些檔案看了兩次,不過就是每個入職的員工公司都要破鈔時候去種植,以是每個入職的員工都必須包管在兩年以內呆在公司不動,如有想提早走人的,就要給公司賠違約金之類的,還要在兩年的刻日內不得處置同類行業。
我冇想到第一個題目是如許的,頓了頓,這才說:“是如許的,我之前有做過文職類的事情,對於製作對外和談,製定公司內部檔案,另有一些報表,我都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