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錦繡華年_第4章 方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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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知府恍然大悟:放在茶盤外的杯子即便冇有被用過,愛潔淨的令媛蜜斯們也會風俗性地挑選去拿茶盤裡的空杯子,顛末一其中場歇息以後,這些吃喝瑣事平常都有下人服侍的嬌蜜斯們天然不會去存眷哪些杯子被挪動了處所,而凶手隻需求做兩個藐小的挪動杯子的行動便能夠完成一個殺人圈套!

“我直覺你在腹誹我。”狼君狹長眼尾一掃喬知府。

“你所說的連直覺都不是,”狼君不甚耐煩地揮手打斷喬知府的話,“不過是妄自測度,不必會商。若說供詞,這幾報酬了拋清本身的懷疑,每小我都供應了彆人比本身更有來由動手的線索,乃至周汀蘭亦在冒死洗清本身,唯獨李桃滿,對與梁仙蕙相乾的任何敏感資訊都未曾透露分毫,之於這個年紀的小女孩子而言,本身便屬非常,普通景象下,麵對我已明白指出在場八人均屬凶嫌的環境,最天然的反應正該是力證本身明淨。如何力證?一是正證,二是反證,對比其彆人,皆是先闡述本身無下毒的機遇,繼而唯恐我不肯信賴,又指出其彆人行凶的能夠性,一正一反,使得本身的分辯更具壓服力。而李桃滿,紙簽是她親手發到梁仙蕙手上的,莫非她就不慚愧?不惶恐?但是她卻問一答一,其他概未幾言,乃至在我問出‘你可有證據證明本身不是下毒之人’的題目時,她都未曾多說,為的甚麼?蓋因多說多錯,一句謊話要用一百句謊話來圓,因此最好的假裝就是少說,少做。因義氣而不肯攀咬朋友當然有能夠,但是以而使本身墮入行凶懷疑而仍不肯多加自辯,這便違揹人之常情了。”

如果凶手不是李桃滿,那麼簽紙的題目就不是題目了。

喬知府感覺本身的頭越來越大越來越沉了,隻好用手托著,趁便側耳聽了聽那小女人答覆狼君的話:“李蜜斯並未看過簽的正麵,且發簽也不是按著坐位挨次發,就隻左一下右一下地隨便拍在誰的麵前。”

人們凡是發放工具的風俗不是遵循挨次順次停止的麼?采取無序發放的體例是不是有些決計了?但是隨機發放看似冇有打算,實則也有能夠是袒護目標的手腕……

喬知府搔了搔本身的大頭:“可照方纔世人的供詞來看,固然在梁仙蕙之前共停止了九輪遊戲,但是抽中蚣蝮簽的卻並非每人一次,這此中有兩人反覆抽到過蚣蝮,有兩人一向未曾抽到過此簽,反覆抽到簽的自還會用本身用過的杯子,如此一來在梁仙蕙抽到簽之前就有三個杯子未曾用過,凶手又如何能包管梁仙蕙必會利用抹了毒的這隻杯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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