彆看她打幾頭野豬就賣了很多錢,實在錢很不好賺,頭一次賣給毛家還承擔了很大的風險,如果不是她有打獵的本領,如果不是物質完善,國度非常需求從鄉村收買副食品發往北上廣等都會,她底子就冇有體例打獵也冇有門路賣野味,至於支出也就成了妄圖。
齊淑芳家前麵比本身家更加粗陋冇有籬笆院子的茅草屋裡衝出一名絕對年過半百的中年婦女,一陣風似的跑到齊淑芳跟前,伸手揪住賀九丫的耳朵,狠狠地一擰,又照她的臉扇了幾巴掌,罵道:“讓我揍死你這個冇知己的臭妮子!吃俺的奶,喝俺的血,又來嫌俺家窮!俺家窮,還不是因為養你們這群賠錢貨!要不是你們這群賠錢貨每天張嘴吃喝,俺家怎會這麼窮?給我家去,家裡的柴禾冇了,光在這裡說閒話,也不說去山裡拾點樹枝!”
齊淑芳遭到很大的震驚,竟然是如許嗎?作為父母,拿親生女兒換兒媳婦,人道呢?把女兒當作一件貨色嗎?如果對方的兒子是的健全的人能夠勉強好一些,如果是傻子瘸子瘋子一類出缺憾的人呢?他們的女兒另有幸運可言嗎?還是,真的像有些人說的一樣,人類儲存的目標就是為了繁衍?為了繁衍,無所不消其極。
揣著一千多塊錢的積儲,齊淑芳心對勁足,停止了打獵。
暗裡買賣有必然的風險,齊淑芳始終以為,第一次冇有被髮明很值得光榮,主如果彆人事前不曉得這場買賣,冇有告發,也就冇有帶來傷害。但是,毛家俄然有了這麼多肉,旁人不消腦袋想就曉得是私底下買來的,如果本身和毛家停止第二次買賣,很有能夠會被告發。
賀九丫本年十九歲,和齊淑芳同齡,但麵黃肌瘦,頭髮枯黃稀少,看起來就跟十四五歲一樣,俄然遭到母親的吵架,立即疼得哇哇大哭,“娘你彆扭俺了,俺錯了!俺不要三哥當哥哥,俺不嫌咱家窮!俺這就去拾柴!”
四周曬著太陽說閒話的統統人也都開口全勸她。
自從有了屬於本身的自行車,齊淑芳收支山或者去城裡就便利多了。
然後她又說本身籌辦蓋磚瓦房,讓他今後少買東西寄來,多多地攢錢,還說本身年底能分好幾百,關於這筆錢,她簡樸地描述了一下打野豬的過程。
“現在是新社會,建立新民風,為甚麼另有換親這類成規?”
齊淑芳手中兩根毛衣針來回穿越,淺笑道:“建國寄來的,托了好些人纔買到手,我從速給他織好寄疇昔,免得天再熱一點就穿不著了。”關於本身的近況,她已經在信裡奉告賀建國了,並讓他給本身諱飾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