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信歎了一口氣,現在彷彿有更好的體例,得不能讓事情鬨大了。
張建國實在人好好的,一點弊端都冇,可他不能讓趙家好過,天然是把這病往重裡說。
並且趙誠之前讀過私塾,不管是看的還是想的,比普通老百姓可要長遠的多,他在趙家也有絕對的權威。
不然,趙元成估計要下獄了。
何玉芳邊哭邊說,說要不是趙元成打本身的兒子,兒子不會躺在病院遭罪,他們都冇上工,這一天三小我幾十工分都拿不到,到時候他們百口冇糧食分,都得餓死。
畢竟,性命關天,人家這是為了救兒子,三百塊都花出去了,冇有事理這錢趙家不出。
“先想體例把人給弄返來,有人纔有錢,實在不可趙信你借點錢給我們,等元成出來,你幾個侄子再想體例掙錢還給你……”
“不能讓元成下獄,那件事還得靠他,我們趙家想混出頭,走的更遠,就必須把元成撈出來,另有,不能讓他下獄,以勞改犯的身份出來……”
三百多塊錢,聽到的村民都用一種很讚歎的眼神看著張建國,媽耶,也就張家隻要如許一個兒子,如果換成彆的人家,骨頭都敲鼓了,就算是捨得花三百多塊去病院,那也得有錢才行呀。
張建國在病院又住了兩天,病院裡一向查不出來甚麼弊端,最後催他出院,這會醫藥費啥的已經花了三百塊。
饒是趙信是村長,說拿二百塊的時候,他都感覺肉疼,幸虧這個錢,他是不會出,最多借點錢給他大哥,而趙誠家裡本來是有點錢,籌算給大兒子娶媳婦的,這錢如果拿出來,就冇錢娶媳婦了,乃至還得借點錢。
他家賣魚發了一筆大財,三百塊拿得出來,但是那趙家一下子傳聞醫藥用度了三百塊,趙元成的母親都急的暈倒了。
事情都鬨到公社書記那邊去,還牽涉到退伍老兵,這事天然是要秉公措置,趙信固然跑上跑下,可有些事情他也冇體例。
這還要不要人活了?
事情職員美意疏導,說是遵循流程走,會給他們一個公道,而張元順則表示,他家欠了一屁股債,借了鄉親們那麼多錢,這錢,冇有事理打人的不給,要他們本身承擔?
而這會,張建國在村裡轉一圈後,就回家弄了一條三四斤的鯰魚,用蛇皮袋子裝好,籌算出門辦點事。
可一轉眼,張建國竟然有生命傷害,畢竟,不到萬不得已傷勢嚴峻,也不會往縣城病院送,並且也不會一天用二百塊。
“殺人犯,一命抵命,兩天二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