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嬌嬌女[穿書]_10.010.金手指(修改)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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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肯定好方向後薑可可就開端在腦海構思拉綱領想情節,後代寫文帶來的風俗,事前不做綱領半途輕易崩劇情,不過是短篇小說,綱領就不消太多,簡樸列舉下便能夠。

010.

如許下來,薑可可告假這兩天便非常清淨,除了女知青偶爾幾句酸言酸語,便冇彆的人打攪。

不過此次林思然卻冇有趁機漫衍她偷懶不乾活的流言,那天撞見薑可可躲起來哭,對她來講多少有點打擊,在她的印象裡,她的表妹向來冇有躲起來如許哭過,內心一時說不出甚麼感受,乾脆避開點,忙活本身的事情去。

按事理不該該這麼快好的啊?當時那幾道口兒確切是出血了,大夫也提及碼三四天賦氣結痂,而現在保持痂步調都省略,直接好了?

薑可可內心有了譜,便曉得該往哪方向走。

她要這金手指甚麼用?虧她之前還覺得是原身本身皮膚好身材柔滑的啟事纔沒有繭子,誰曉得是穿書自帶體質作怪,永久彆想長繭子,就用這雙嫩手去磨,去乾活,每天都是一樣的疼。

不過也不敢太自傲以為本身必然能過稿,以是考慮以後,她還是決定先寫短篇小說嚐嚐水,散文和詩歌這兩種體裁不是她善於,並且更具有主觀性,寫出來不必然彆人能夠賞識得了,除了早在圈內馳名的作家墨客,新人過稿會比較難。而短篇小說會更具有可讀性,也不會跟前兩種體裁一樣對讀者的文明程度和觀賞程度要求太高。

如果讓村支書瞥見傷口的話能不能再批幾天假?

薑可可愣住了,隨即想到甚麼,又撩起本身的褲腳去看膝蓋,她記得原身小時候膝蓋磕破過留下一塊大拇指長的疤痕,這麼多年一向冇消,另有陳跡在。但是此時,那塊疤痕卻消逝得不見蹤跡,完整不像存在過。

在後代的時候固然她寫都會言情小說多,但是本身的文明根柢是不差的,從小作文就能上滿分作文,登報紙那種,厥後大學唸的是中文係,筆桿子不差,能進作家協會。換了個期間,薑可可對寫文還是信心比較多。

薑可可持續請了兩天假,她手包紮成那樣,乾甚麼活都不成,村支書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乾活,那也乾不了,隻好臭著臉隨她去了。

回想了下前兩天拔草那種疼和難受,薑可可俄然感覺這麼好的體質在這七十年代的確是defuff。嗚嗚,她能夠跟原書女主換一換嗎?好歹人家是一個小空間,不說種田,就是儲物,藏點私密東西都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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