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半碗細糧,卡的嗓子難受不說,還吃不飽,餓的人麵黃肌瘦。
固然重生返來的林杏還是冇能禁止孔嫣嫁給他,但也在她的決計指導下讓男配討厭上了孔嫣,最後更因為孔嫣三番五次的找林杏費事而決然仳離。
然後全大隊都曉得了。
房間內靜悄悄的, 過了一會兒,躺在床上裝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展開眼,伸出脖子回過甚去看, 公然冇人。
孔嫣拎著桶踉踉蹌蹌走了疇昔。
書裡另有一個重量級的男配,也就是孔嫣兩輩子的丈夫,即大隊長的殘疾兒子。
一想到本年才1972年,另有五年才規複高考!
精確的說她是穿到一本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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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揮著鍋鏟的曹氏見狀,忍不住撇撇嘴,總感覺娶返來的這個弟婦婦不太誠懇。
大紅色的花棉襖套在身上,上麵是玄色的棉褲,癡肥不堪,頭髮已經有四天冇洗了,隨便紮成一個丸子。
孔嫣歎了口氣,然後裝模作樣的扶著腰去了廚房。
孔嫣一副乖靈巧巧的模樣,點點頭,“曉得了媽。”
吃完飯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廚房洗碗。
將口袋裡的雞蛋謹慎的剝開了吃,連蛋殼上沾了點點的蛋白都給啃了,吃完後乖乖拎著一桶衣服去了河邊。
鄉村裡的人也曉得,固然平時見麵打號召挺熱忱的,但也不如何多來往。
冇錯, 和她同名同姓。
”……”冇有涓滴動靜。
大結局就是女主林杏大義滅親,讓男主找人抓捕了男配,然後女主和男主幸運的餬口在一起。
鬆了口氣。
有幾個老婦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過來都麵帶獵奇,擠眉弄眼的。
男配帶著兒子進城找孔嫣時,碰到了林杏,見她不幸給了點錢給她,以是重生返來的林杏決定帶著他一起發財致富,最後創業成大佬。
第一世的時候,男知青一開端喜好的是她,但她不接管,厥後瞥見男知青和林杏有染,就心下妒忌,將他們的事透暴露來,害得林杏成了村裡的汙點,厥後落魄都不敢回籍。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風回過甚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動不動的人影,走疇昔推了推她。
公然,從門裡往外看去,就見兩人滿頭大汗,直接闊步往客堂走去。
孔嫣吃著碗裡看著鍋裡,恐怕吃少了。
家裡九口人,宋大哥已經上班去了,他在鎮子的播送站上班,另有兩個孩子也去上學了。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的確不要太舒暢,這在知青點的時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還是她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