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體例,歡歡豁出去了,硬著頭皮微微鞠躬,“您好,我是吳歡歡,小曦的同窗。”
最後,不歡而散。
歡歡後知後覺,當明白他說的是甚麼的時候,神采微紅,有點忐忑,更多的是不安,她裝胡塗,從廚房盛了飯出來,“用飯了。”
有了愛情的津潤,歡歡的日子再也不古板了,固然沛遠事情很忙,開會出差是常態,可隻要他在S市,他都會來接她,風雨無阻。
女為悅己者容,自從和他在一起,歡歡變了,放棄了大黑框眼鏡,放下了挽成髻的頭髮,放棄了那些廣大的衣服……她又回到疇前的吳歡歡,美而不俗,氣質文雅。
豪情,也在一每天的升溫。
婚禮結束後,在吳母表妹的美意挽留下,吳父吳母籌算在都城逗留幾天,而剛好,陳曦剛出產了。
都城,曾是歡歡的悲傷之地,可為了製止父母擔憂,她還是陪他們來了。
歡歡側眸,輕嗔的看他,“我要真搬到你這兒來,彆人會如何看?”凡是他在S市,她都在他這邊住,並且他的衣櫃裡,有一半都是她的衣服,大到外套,小到**褲。這類狀況,搬與不搬,都差未幾。
300病院裡,那嬰兒床裡睡著的小小人兒,讓歡歡想到了樂樂,頓時濕了眼眶,可她卻明智的壓抑本身的情感,不想給陳曦帶來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