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懶得理你。每天,吃早餐了嗎?來,一起吃。”白了老公一眼,田慶友的媽笑著向譚曉天問道――同性相斥,出於女人對其他女人,特彆是比自已年青,標緻並且另有學問的女人的妒忌,她對秋菊是有相稱的戒心,怕自已的老公會被勾走了魂,但對靈巧且聰明聰明的譚曉天倒是非常的喜好,內心常常會想,如果自已的兒子有人家一半的聰明,自已哪怕是折十年陽壽也高興,何如,這也隻能是在內心想想罷了。養兒隨爹,誰讓自已的老公就是那麼一小我呢。
門推開,譚曉天出去,穿的固然是一件衣衿上打了幾塊補丁的舊衣,但洗得倒是乾清乾淨,冇有半點兒汙漬皺褶,腳上穿的布鞋也是昨晚剛涮過的,青布的鞋麵已然有些發白,斜肩帶背揹著一個書包,細心看,卻本來是用幾塊陳舊得不能穿的舊衣服裁剪縫製而成,材質固然不佳,但縫製的手工倒是極好,五顏六色,花花綠綠的幾塊布拚集在一起也是象模象樣,與鎮上商店賣的書包比擬彆有興趣。
“吃過了。”譚曉天點頭答道,眼睛倒是一眨不眨地盯著桌上盤子裡放著的淺碟,而碟子裡盛著的則是醬好的驢肉――天上龍肉,地下驢肉,驢肉本就是比豬肉,牛肉更好吃的甘旨,更何況田大義所買的又是梅龍鎮上最大的酒家聚友樓所獨門祕製,周遭二十裡內赫赫馳名,常常有人趕十幾裡路就為了咀嚼一口的醬驢肉,不要說譚曉天如許的小孩子,大多數成年人麵對如許的美食,恐怕也很難無動於衷。
“嗬,每天,出去吧,你慶友哥哥剛起床,還冇用飯呢。”一樣喝著稀粥,吃著剛出爐的驢肉火燒的田大義大聲答道。
“唉,這孩子,不曉得有多久冇有吃肉了,真不幸。”母愛本性,小孩子不裝假,看譚曉天吃驢肉火燒時高興的模樣,就曉得在她這類家庭普淺顯通的一頓早餐於姑侄兩人而言是如何的豪侈,也不知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已經離世,不然曉得自已的兒子吃如許的苦,受如許的罪,該會有多心疼呢?田伯母悄悄撫著小孩子的頭頂感喟道。
“嗬,甚麼話,我的兒子不隨我你籌算讓他隨誰?”田大義聞談笑道――如果自已的兒子隨街坊,那還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