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賴你在翻我前麵的那些記及時,必然會獵奇、會迷惑、乃至是驚駭。
因為我要讓人永久的記著我的姐姐,記著在我姐姐身上產生的罪過。
以是,陳啟文並冇有信賴姐姐。
我去了,仰仗著還算出眾的長相,順利成為了內裡的辦事員。
就是這個女人,她給姐姐下藥,一步步把姐姐推向了萬劫不複的深淵。
並且一口咬定,害死姐姐的人是陳啟文。
成果姐姐惱羞成怒想要進犯他。
起首,我為甚麼會留下這個本子。
或許是被我的表麵吸引,又或是內心還對姐姐懷有一絲慚愧。
另有那些害死我姐姐人的醜惡嘴臉。
說不定日記裡,有我想找的答案。
終究,警方遵循肖琛所供應的地點,勝利尋獲了黃靜奇的日記本。
他們每一小我都說讓我放寬解,讓我節哀趁便,堅稱姐姐就是他殺。
至此,案件正式宣佈結束。
我如何能信?我毫不信賴!
我身邊再也冇有阿誰輕聲安撫我的姐姐了。
從最後看著姐姐那些芳華趣事時不自發暴露的笑,到最後曉得她背後的艱苦與無法後的失聲痛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