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本身就像是個殭屍,硬邦邦地挪動雙腳,又硬邦邦地翻開抽屜,最後硬邦邦地把藥箱從抽屜裡拿了出來。
“還好。”我搖了點頭。
上午在病院,白哲推我的時候,我的手剛好磕到了草地上的石頭,冇來得及措置,現在傷口結成了痂,看上去有些噁心。
他並冇有因為我的話而表示出世氣或者驚奇,相反,他放下酒杯,朝我湊過來:“需求再確認一遍嗎?”
因為沈林奇俄然朝我湊了過來,然後……然後我被吻了!
這類感受很不好,彷彿在奉告我,我底子冇有違逆他的本錢。
“酒櫃上麵第三個抽屜裡。”他說。
“有傷,還是不要喝酒。”他把酒杯放下,然後下了一個讓我受寵若驚的號令,他說,“去把藥箱拿過來。”
怕打攪到沈公子品酒的雅興,我從速換了一隻手。
他抓著我的手,行動很輕柔,這讓我受寵若驚,不由得挺直了脊梁,直盯盯地看向他低著頭的臉。溫和的燈光打在他的身上,照出他精美的鎖骨,高挺的鼻梁,和長長的睫毛。
然後,大腦迴路還處於短路中的我,在沈公子模糊有些對勁的目光裡,說了一句很煞風景的話。
我說:“你……你真的是沈林奇嗎?”
坦白說,我的男女看法很保守。
辦公室裡並冇有人,但是沙發旁,沈林奇房間的門卻虛掩著,有音樂聲傳來,我站在門口,不知是該出來還是等他出來。
“來點?”他舉起酒杯,目光投向我,一週來,我們第一次見麵,我發明他的眼神彷彿更通俗了些,通俗得彷彿能看得透我內心在想甚麼。
下巴卻被他托住了,他迫使我看著他,然後用隨便的口氣道:“不敢看著我,不會是心虛了吧?”
時候過得很慢,一秒鐘都冗長得像一個世紀,然後也不知過了多久,當我終究按耐不住展開眼的時候,我發明……我TM自作多情了!
我有點嚴峻,但還是咬了咬牙出來了,出來以後,我發明房裡拉著窗簾,床頭的開著一盞不如何亮的燈,沈林奇就坐在床邊的沙發上,套著一件紅色的襯衫,領帶鬆鬆垮垮地掛在領子上,襟口的鈕釦散著幾顆,暴露內裡小麥色精瘦的胸膛。
“《搖滾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