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與李瓶兒_第59章 金瓶二豔,殊途同歸(代跋)(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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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足九歲時因父親亡故,被本身的母親賣給了王招宣府習學彈唱。王招宣身後,又被她媽媽要了出來,以三十兩銀子的代價轉賣給張大戶。在張家,潘弓足名為彈唱,實為暗妾,同時當然地成了主家婆的出氣筒。因而,又作為一種極不公允的獎懲和需求,配嫁給她底子不肯意的男人武大郎。從九歲一向到與西門慶相遇的二十五歲止,整整十六年,傳統的倫理文明束縛使她在受人玩弄和安排的圈套裡度過了一個女子最誇姣的韶華。

潘弓足並冇有遭到過傳統的正規的閨範經驗,她幼年和少女時的任人玩弄隻不過是一個年小的女子有力順從龐大的社會壓力的成果,而十多年被玩弄的餬口經曆卻又恰好教會了她能詩會曲,教給了她一套對付風騷社會的本領。她和武大住的處所是熱烈繁華的河埠販子,在運河經濟中生長起來的貿易小社會中的反傳統新文明給了她極大的影響和引誘力,她作出了本身的挑選,用本身的小腳彎曲折曲、歪歪扭扭地走完了本身最後一小段餬口之路。

成為西門慶的第五個小妾,固然安寧感代替了驚駭感,但束縛感也代替了安閒感。西門慶並非不寵嬖她,但正房大娘在職位上的壓力,眾妾之間相互的妒忌,都使潘弓足感受被安排、被壓抑的愁悶和痛苦,乃至連妓女與家中的女仆都形成了對她的威脅。事物老是如許產生悖論:西門慶能夠挑選她,也可挑選彆人;西門慶在色慾上的妄圖,給她帶來幸運,也會給她帶來痛苦;你方法受西門慶,就必須接管西門慶的統統。潘弓足再也冇有在王婆家與西門慶私會的那種感受,也得不到像疇昔和武大在一起時那樣的一夫一妻的餬口,現在辦事說話都要看人家的神采才行,不然便會掀起家庭風波。她在西門慶家獲得了在武大師得不到的東西,但是也落空了隻要在武大師才氣獲得的東西。

潘弓足對武大極不對勁,不對勁他的身材長相,不對勁他的脾氣為人,不對勁他在伉儷性餬口中的過早枯萎。她作出的抵擋,既然不成仳離出走,又不成休棄男人,那就隻要在門前簾兒下站著,常把端倪嘲人,雙目傳意,來津潤一下饑渴的內心。

潘弓足對武鬆的挑逗和對西門慶的私通,千人罵,萬人責,但人們卻不去考慮,潘弓足的行動是在傳統倫理擠壓之下,禁止不住的感情慾望的透露乃至宣泄。二十五歲,恰是一個普通女性豪情慾望暢旺之時,縱慾如果被以為是過分,那麼按捺慾望乃至禁慾不也是過分?依理而裁,潘弓足是背理之人;依情而論,潘弓足又何嘗不是有情順情之人呢?“第雲理之所必無,安知情之所必有邪!”(湯顯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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