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與李瓶兒_第10章 複仇不成英雄發配(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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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平府清河縣為性命事,呈稱:犯人武鬆,年二十八歲,係陽穀縣人氏。因有體力,曾打死猛虎,本縣參做都頭。因公差回還,祭奠亡兄,兄嫂潘氏,守孝不滿,私行嫁人。是日,鬆在巷口探聽,分歧在獅子街酒樓撞遇先不著名、今著名李彆傳。因酒醉,索討前乞貸三百文。彆傳不與,又分歧因此打鬥,揪打踢撞傷重,當時身故。比有娼婦牛氏、包氏見證,致被處所保甲捉獲。委官前至屍所,拘集仵作、裡甲人等,查驗明白,取供具結,填圖解繳前來,覆審無異詞。擬武鬆合依打鬥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刃,律絞。證人俱供明無罪。今合行申到案發落,請允實施。

西門慶歡樂得抱住弓足道:“我的兒,你這般識情解趣,怎教我不愛你。”

西門慶已有半酣,他走進花圃,進了弓足的房中,欲乘著酒興和弓足雲雨求歡。弓足趕緊薰香打鋪,二人一道解衣上床。玩到興頭上,西門慶喚春梅出去遞茶。弓足恐怕丫頭瞥見,再說春梅還是個閨女,趕緊放下帳子來。西門慶卻說:“放帳子做甚麼?怕怎的?隔壁花二哥房裡,倒有兩個好丫頭。本日送花來的是小丫頭,另一個也有春梅年紀,都是花二哥收用過了。人家花二哥年紀悄悄的,豔福不小。”

武鬆傳聞李彆傳死了,也不逃去,說道:“我要打的是西門慶,不料這廝倒黴。卻和他一起,撞到我手裡。”

他正望著,忽見武鬆凶神般從橋上奔下衝著酒樓前來。西門慶就知是來找本身的,想下樓逃脫,怕來不及,說不定就在樓下同武鬆撞個正著。因而藉口便利,回身朝後樓遁藏,跳到隔壁人家,溜走了。隻剩下個李彆傳貪酒縱飲。

武鬆三步兩跨,衝進酒樓,問酒保道:“西門慶在哪?”

“西門大官人正在樓上吃酒。”

這一席酒,從午後一向吃到入夜。月娘道:“差未幾了,也該回房安息。”大師各自散回本身的房間。

知縣得了賄賂,當然為西門慶辦事。但武鬆畢竟做過豪傑,這事又得有個限度。衙門中那些皂隸差役也曾得過武鬆的好處,佩服武鬆的為人。知縣的設法是極刑不問,活罪重責。到了打板子的皂隸那兒,拶指是拉而不緊,五十大杖也是起得高落得輕。不然,有三十大杖就夠犯人趴在床上三個月彆想下地。審畢驗完,縣裡做了文書,解送東平府來。文書是如許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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