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馬隊相互間底子冇有空地,以是,和其對衝的敵軍馬隊,壓根就冇有空間操縱擦肩而過的機遇,操縱純熟的頓時技藝,砍殺本方馬隊,也冇有任何抵擋本方馬隊進犯的能夠。因為,本方馬隊實在太麋集了。你格擋了一個馬隊的刺劍進犯,也絕對擋不住緊挨在邊上的其他馬隊的刺劍。
作為一名來自後代,看多了軍事帖的穿越者馬林,是不會乾這類蠢事的。要曉得,每一個合適當槍馬隊的兵士,都是練了十幾年騎術和技藝的妙手。如果傻傻掉硬拚掉了,不曉得多虧。
不但如此,因為建議牆式衝鋒時,馬隊之間相互緊挨著,大師不消擔憂掉上馬。以是,這個時候,技藝高強的騎士,完整不消利用騎士直劍衝鋒,而是能夠像波蘭槍馬隊那樣,利用長矛建議衝鋒。如許,在利用長矛的環境下,馬戰更加占便宜。畢竟,“一寸長,一寸強”……
遵循宿世網上帖子的說法,馬隊們腿挨著腿、肩並著肩,用整齊、遲緩的陣型,平舉騎士直劍,向仇敵建議進犯。
遵循設想,炮兵首要用於攻堅;西班牙方陣既能用於打擊,也有極強的防備結果;黑衫騎士首要用於對於敵軍的板甲騎士;而近代型槍馬隊,則首要用於保護黑衫騎士,毀滅對方的幫助型的輕馬隊。
這一設想,主如果針對西班牙方陣“腿短”的特性而搞出來的。之前和薩克森公國雄師在萊爾縣城外的大決鬥,馬林的雄師,因為根基都是步兵,“腿短”,冇法追上敵軍。要不是事前設想好了疆場,四周都是河道,導致薩克森雄師主力冇法逃竄的話,馬林或許底子就抓不到多少俘虜。就像勒達河南岸的1.5萬薩克森民夫,因為馬林貧乏充足的輕馬隊去追逐,導致5000跑得快的民夫直接跑冇影了,讓馬林愁悶了好久……
不過,也不是每個馬隊都合適利用長矛的。長矛需求雙手,不是騎術高超的人,冇法適應。以是,歐洲近代那些農夫馬隊,不得不左手拉著韁繩,右手平舉騎士直劍衝鋒。
而如果利用單手的騎士直劍策動牆式衝鋒的話,隻能打敗對方馬隊,對於長矛如林的步兵方陣,利用騎士直劍的馬隊,是冇有體例的。因為,在你的騎士直劍刺擊到劈麵的步兵長矛手之前,對方的長矛早就把你的戰馬捅死了。
拿戰時歐洲各國之以是隻能設備幾個團的槍馬隊,是因為騎士階層早在16世紀就完整式微了。到了18世紀末的時候,已經很難找到頓時技藝純熟的騎士了。以是,即便是法國和奧天時如許的馬隊大國,也隻能設備五六個團的槍馬隊。乃至,法國人的槍馬隊,首要兵源還是來自流行翼馬隊的波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