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結束===================
另一件奇特的事是有目睹者稱當時肇事者也受傷了,頭上流了好多血,但是第二天的拘繫照片裡,肇事司機倒是一點傷痕都冇有,這不但分歧適目睹者的證詞,更分歧適常理。
案子已經認定,是不法改裝車輛黑夜飆車超速行駛,車輛俄然失控撞上人行橫道導致的,最卑劣的是肇事司機在事發以後,駕車逃離現場,並冇有參與施救,更冇有打電話報警,事發第二天看到訊息纔到警局自首。
林嘉木心中一涼,她曾經聽過同事們的私語,有些案子在上廳之前就已經兩邊有了默契,內訂了審判成果,她覺得本身主攻仳離案,不會沾上這類事,冇想到……還是趕上了。
“我們局長去市裡開會,冇兩個小時就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一趟市府,市長伶仃見了我,說讓我變更統統資本幫忙你,但是要重視保密。”
作者有話要說:鄭鐸和林嘉木的舊事,會跟這個案子一起串插停止,現在不準作者編輯字體了,隻好用最笨的體例辨彆出回想和實際。
“嗬。”鄭鐸笑了,“這麼多年你還冇變,喝咖啡之前必然要聞一聞,有奶味兒就不肯喝。”
“OK。”
“那就六年吧。”曾豪滿不在乎地說道。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穿戴戎服的男人下了出租車,蹲在事發明場,摸著已經被洗濯潔淨的柏油路,雙肩顫抖,明顯是在哭……
“咖啡店裡人很多。”鄭鐸把熱咖啡交給了她,“黑咖啡隻加糖。”
“她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冇聽出她的聲音也冇有回想她的手機號碼,存她的號碼的時候我纔想起來,她冇有換號。”鄭鐸說道,“我覺得我會一向記得她,但是我已經忘了她。”
翻開檀卷時,她第一眼瞥見的就是穿戴紅色的毛衣,梳著馬尾,對著鏡頭側頭展顏而笑的女孩,下一張照片則是女孩臉腫脹了一倍,頭上纏著紗布,躺在病床上,這是本案的第一受害人,鄭琳,檀捲上的質料顯現她二十二歲,本年大學畢業,正在一家外企練習,明天方纔簽了正式條約,屬於她的人生才方纔開端,卻如許結束了。
她開著本身的大眾甲殼蟲,開到事發明場,坐在車裡遠遠的望著事發明場,隻感覺本身平生的行動原則和知己都在煎熬,她曉得全部業界的民風,也曉得這類事不是甚麼新奇事,她應當睜一眼閉一眼賺本身的狀師費,這類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乃至受害者家眷也已經被錢拉攏擺平的案件,她隻需求裝聾做啞到底就行了,但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