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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是因為藏密斯養孩子有困難,我的當事人才主張變動監護權,我的當事人是勝利販子,在A市有牢固的居處,因為本身是老闆事情時候也比較有彈性,我當事人的老婆是一名優良的群眾西席,在孩子的教誨題目上非常有經曆,他們有一個非常優良的女兒,我當事人的老婆表示情願像親生母親一個的扶養藏亮……”
藏雪潔冇想到本身的這段汗青也被翻開了,她跟初戀在一起的時候甚麼年青,男朋友冇有防備,覺得在一起就是平生一世了,是以第一次有身時,對方說前提不好分歧適結婚的時候,被哄一鬨就承諾了去流產,厥後就有了第二次和第三次,第三次流產以後,她完整對對方絕望,這纔回到了故鄉重新開端,冇想到這件事,竟然被人無情地當眾翻開,她擺佈四顧,隻感覺本身像被扒光了站在台上一樣,“我當時年青不懂事……”
“我拜托人曉得您女兒養兒子不輕易,情願出二十萬的營養費和精力喪失費……”
“我這麼儘力全都是為了養家!我一小我養孩子輕易嗎?”
林嘉木底子冇有理睬她,相反拿出了更多的證據,“藏雪潔密斯在孩子未滿三週歲時就將孩子送到了幼兒園,我這裡有幼兒園園長和教員的證言,藏密斯除了第一天以外接送過孩子以外,孩子一向是由保母接送,藏密斯升任客戶經理以後,每天的事情時候是由淩晨七點半到早晨八點……孩子差未幾九點擺佈睡覺,每天陪孩子的時候不超越一個小時……”
藏雪潔給出的來由很簡樸,她是孩子的媽,當初她跟章誠在一起的時候並不曉得章誠已婚,曉得是已婚以後頓時就跟他斷了,生孩子是因為她本身春秋大了,不生下來今後怕再要不到孩子,“並且孩子是一條命,我珍惜生命。”
林嘉木拿出了一張表格跟十幾張紙厚的表格,“這是我從貴公司人事部和管帳部獲得的您的缺勤表跟出差表,您生養四十天後就開端上班,在孩子未滿週歲的一年間出差有二十次之多,每次出差時候最短也是四十八小時……”
“藏密斯,請不要歪曲我的當事人。”林嘉木冷冷地說道,“法官同道,我們一樣以為對方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