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啊,為甚麼不唱?我就是喜好唱本身的歌。”
花花綠綠的七彩霓虹在人們身後閃爍,照得每小我的神采都微微猙獰。
我唱我愛你,我愛你,你聽到了嗎?
那人倒也不對峙,嗬嗬地笑了兩聲,轉頭走了。
到厥後,他站起家來――不是他要站起家,是那噪音把他從坐姿中拉了起來――他低著頭,身子半蹲,彈指如飛,全然地陷在噪音裡頭,渾不知酒吧街上的人們被樂聲所吸引,在他身邊聚成一圈。
張超給了個“ok”的手勢,把攝像機搬到一個更好的位置,而岑宇桐卻冇動,她站在李鳳軒劈麵三米以外,怔怔地看他橫抱過吉他,隨便一彈,便是一段完整而好聽的solo。
“調琴,發楞,歡暢或不歡暢時,就即興唱唱歌。”李鳳軒用手指按了按吉他弦,另手悄悄劃動琴絃,寥落的單音,不成曲調。
你聽到了就返來好嗎?
回到我夢中來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