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瀾心煩意亂,也冇表情說話,跟沈克解釋完工作顛末以後,便靠在牆上抬頭看著天花板,滿臉的怠倦和無法。
孟瀾和楚君季紅都來了。
姑嫂兩個在內裡嘀嘀咕咕說了一陣子,又把大師叫了出來,然後,阿戀俄然就改口說不要孟瀾的錢了,讓孟瀾把餐廳還給她。
“你想說甚麼就說吧!”沈克說。
“這不成能。”孟瀾說,“我是餐廳的運營者,條約上簽著我的名字按著我的指模,工商稅務都有登記備案的,固然我是在不知情的環境下占了沈克的便宜,但我也認了,你讓我補多少差價我都依你,想要餐廳,你想都不要想!”
可就算是報警,也得等她有所行動才氣報呀,她一行動,事情不就鬨開了嗎,那些同業全都虎視眈眈呢,估計不等差人趕到就給漫衍出去了。
要如那邊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