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三人點著火把來到後院,就見時燁站在牆角邊,此時一身狼狽,那本來潔淨的衣裳上彷彿染了血跡,而他腳邊倒是一頭野豬。
姐弟兩人踩著夜色到了餘家灣,先找到了張屠夫,此人這個時候也該起家去殺豬了,接著乘天亮之際挑到縣城裡去賣。
現在有了野豬肉,做喜宴不成題目了,隻是兩人既然結婚,卻連喜服都冇有,歸正莊戶人家的宴席能有肉呈現就不錯了,想吃個不足有剩是不成能的,半頭豬已經夠慷慨的。
相較於剛穿超出來的蘇宛平,這個時候的蘇宛平早已經風俗了走山路,平時挑著擔子走,練出了腳力,這會兒跑回家,不過半個時候。
傅氏愁眉不轉,蘇宛平自是不曉得,她覺得就如許時燁就成她的人了。
“娘,我曉得的,我跟弟弟出去一下,頓時返來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