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他們身下墊著死人?
穎兒和楊春提早被送了返來,為了便利大夫診治,世人把她也給抬到了楊春家。
“三哥,這上麵有兩具屍身,穎妹子和楊春身下各有一個!”隨行的人震驚之餘立馬抬頭對上麵的人喊了一聲,內心悄悄讚歎實在是太巧了,他們命真大!
這兩人身份不詳,來源不明,又死在楊家村的地界上,必須得告訴族長,然後去衙門報案。固然他們很能夠是被誤傷死的!
“哦…好…”
而另一端,楊春比她還慘,斷手斷腳毀了臉,如果再坐大牢,估計小命都得丟了!
幾人從呆愣中回神,點頭如搗蒜,嚥了幾口唾沫,留了兩小我舉著火把照明,其他人去救人!
東邑國律法第二百二十二章二十二條規定,如有誤傷者,存亡勿論,皆以罰銀二百兩入國庫,且五十兩與其父母、兄姐、弟妹…膽敢包庇者,處三十大板!
楊義聽聞在楊家村的峭壁下死了兩大漢,並且很能夠是被誤傷砸死的,楊義就不淡定了。不顧家人反對,硬是和世人一起去絕壁處一看究竟。
他模糊約約記得掉下去的時候被甚麼彈了一下,冇想到是上麵有人。如果那兩人是他們砸死的,他們兩個就得罰錢,一人二百五十兩銀子,東拚西湊也湊不齊啊!如何辦?莫非就得等著吃牢飯?
穎兒和楊春的腿都斷了,身上也受了傷,不能由人直接背歸去或是抱歸去。楊旺等人不敢動,籌議著歸去找擔架來,趁便稟告族長這兩個死人的事。
楊瑞大手拉住他,如何也不肯放手。他何嘗不想下去看姐姐的傷勢如何,環境如何。但是,剛纔那楊五伯都被死人嚇到了,如果豆豆下去被嚇著瞭如何辦?到時候還得給世人添亂,讓姐姐擔憂。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啊!
兔子明天健忘傳文了,嗚嗚~
當時――
“是,從速的,你們兩個去鎮上請大夫,你和你去衙門報案!其他人跟我回村裡,挨家挨戶告訴連夜開族會!”楊義隨便指定了四人去鎮上,加上他一共八人抬著兩具屍身往楊家村祠堂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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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二人侃侃而談的時候,許氏跑了出去,歡天喜地的道:“穎妹子,你們因禍得福了!”
二百五十兩對於淺顯人家而言,那就是天數,向來不敢設想的數字。固然隻是罰錢不致命,但是這足以讓楊春和穎兒兩家勞財傷命,家破人亡。如果不通報衙門,這事兒全村人都得遭到連累,統統都隻要等族長楊義決定。